淮南市产业发展政策总结
淮南市通过一系列政策,从多个方面支持产业发展,主要包括:
一、绩效补助
-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市级基地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8万元或5万元的奖励。
- 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 对成功实现再融资的上市(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二、技改设备补助
- 技术改造设备奖补: 对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设备购置额和产业发展方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或100万元。对企业实施“四化”技改项目3年期以上贷款,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三、贷款利息补助
- 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 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15%和评估费用5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
- 专精特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对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的50%予以执行。
- 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 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当年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
- 知识产权保险: 对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
- 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奖励: 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四、认定达标类补助
- 企业登记费减免: 对工业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费用和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进行减免。
- 上市(挂牌)企业奖补: 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专板”挂牌并股改企业、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首次辅导备案奖补企业、测试-成功上市奖补(境内)企业、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成功上市奖补(境内)企业、受理申报上市奖补企业、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补企业、转板实现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差额奖补企业等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 支持服务业发展: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市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 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 对成功创建年度省重点考核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品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5万元、3万元。
-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对首次入规工业企业、降低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降低收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法定最低标准征收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等车辆车船税、获得国家、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等给予奖励或优惠政策。
- 其他认定达标类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企业、优势企业、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淮南市市长质量奖、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国家标准应用试点(验证点)、省级大数据企业、绿色商场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大型汽车展销活动、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品牌新车销售店、新入驻淮南的商贸流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新开设社区直营分店、省市相关部门牵头开展行业调研、技能培训、行业标准制定、促消费活动的商贸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及企业、大型商贸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卖场等企业当年培育场内批零住餐业商户、支持限上个体单位及非法人企业转为限上法人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网改造、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省级首版次软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增限上企业、新增限上个体、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绿色工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入选省制度创新案例、外商直接投资(FDI)到位外资项目、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参加各种农业产业化交易会补助、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保险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遴选开展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对新增注册或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给予发明人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给予发明人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支持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政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政策等给予奖励或优惠政策。
五、其他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政策: 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给予支持。
- 合法装载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ETC通行费优惠: 对省内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
-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16至24周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的优惠政策。
- 六税两费顶格减征: 继续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 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 鼓励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为我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奖补参加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企业: 鼓励制造业企业参加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优秀主办单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参加工业设计大赛综合赛获得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
- 支持新组建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政策: 对新组建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 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当年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一定金额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政策: 对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代办服务。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政策: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给予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