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8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大力开拓外部市场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但面对市场竞争加剧,渠道库存和周转压力加大,叠加公司流动性危机,中成药业务销售未达预期,同时受财务费用高、重资产负担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的影响,有关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的原因及相关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描述。 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除上述原因导致个别财务指标发生变化外,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所处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变化与深刻转型阶段,从中长期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国家对医药创新政策的支持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的深度融合,医药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等情况。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内容属于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认真阅读报告并特别注意“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的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该部分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6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6第六节重要事项..............................................................6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8第十节财务报告..............................................................8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行业基本情况 2024年,医药行业在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及国内政策持续优化的背景下,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我国是世界工业医药大国,产业链完整,医药产品品种数量、生产能力位居全球前列。近年来,我国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产业政策供给不断强化,产业规模效益持续提升,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动力愈发强劲。尽管当前面临着医改、集采、医保谈判等挑战,但在经济增长、人口老龄化、政策支持等多种因素推动下,医药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行业发展前景仍较为广阔。医药行业作为保障国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国家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出台、政策扶持与激励以及加强监管与保障安全等方面加大了对医药行业的投入和支持,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在国家政策引领下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随着老龄化进程带来的慢性病防治需求、全民健康管理意识觉醒催生的预防性医疗消费、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多层次发展,医药行业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据2024中国医药工业发展大会《医药工业“十四五”期间产业升级突出进展和产业技术未来发展重点领域》报告公布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我国国产创新药“量”“质”齐升,市场规模达1,00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深,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25,298.5亿元,较去年基本持平;营业成本14,729.6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利润总额3,420.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中药全产业链的质量管控,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及国际标准化建设,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医药行业政策情况 2024年,医药行业迎来了多项新政,这些政策不仅提高了药品的安全性和可及性,也为医药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数字化转型正在重塑医药行业的生态系统,从药物研发、生产到市场推广,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正在改变行业的传统运作方式。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集采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省际联盟采购范围,升级为全国联盟采购,明确国家组织集采和全国联采药品品种互为补充,制定了湖北、山东、浙江等多个省分别牵头的联采任务清单。文件核心旨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促使医药企业在原料药、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环节等方面不断优化,以在成本端获得竞争优势,也对企业运营能力,渠道保供能力、渠道下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部署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重点聚焦“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旨在提高医药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促使医药企业不仅需要优化自身,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更需要优化成本管控,合理降低运营成本,对医药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中医药行业中药材规范化的质量控制以及价格上涨进一步压缩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对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挑战,促使医药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并主动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医药带量采购范围持续扩大,药品审评体系不断健全与优化,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在法规调控、行业自律以及市场竞争机制下,医药行业或将面临整体承压趋势。 2024年创新药支持政策加码,创新药首次作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创新药、生物制造、生命科学纳入具有生产力跃迁意义的新质生产力范畴,凸显了医药行业的战略发展机遇,也体现了医药行业在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多次提及“创新药”。其中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部分提出,研究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应用给予在DRG/DIP付费中除外支付等政策倾斜。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强调在创新药专利期内适当调整药品价格,体现药品研发价值,促进创新药研发在临床价值和市场回报中取得平衡,同时将符合要求的创新药纳入药品目录,在审评审批周期、下游需求和医保支付方面给予创新药全链条政策支持。 历年来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创新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政策还将推动创新药上下游产业链深度整合及快速发展,引导创新药产业肩负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随着政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我国创新药产业将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局面。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中药制造为主营业务,集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辅之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厚生、臻善、维新”的企业精神,以中药创新经营发展思路,致力于优质、高效药品的创新研发和制造。形成了“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制造—医药流通”的“医药大健康产业链”的全产业链布局和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药流通、T细胞免疫治疗等多系列产品群。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