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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含)。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4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93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对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回购情形的规定,公司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实施回购。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暂未实施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编制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