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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国际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2025-03-25港股财报S***
建发国际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DINTERNATIONALINVESTMENTGROUPLIMITED 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08)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股东”)权益的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0336亿元,归属股东权益的累计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5048万平方米,与上一财政年度比较分别减少约人民币3460亿元及约 1616万平方米,分别减少约251及243。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实现物业开发现金回款合共约人民币13574亿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实现总收益约人民币14299亿元,与上一财政年度比较增长约人民币856亿元或64;其中物业开发业务收益约人民币13862亿元,与上一财政年度比较增长约人民币849亿元或65。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约人民币480亿元,与上一财政年度比较减少约人民币231亿元或46。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238元。 董事会建议派付本年度末期股息每股12港元,将以现金派付,惟合资格股东将可选择以新股份形式收取末期股息以代替部分或全部末期股息现金。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142986284 134429975 销售成本 124013843 119513516 毛利 18972441 14916459 其他净收益 5 795381 1125729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亏损 364658 51776 行政开支 4979931 2851394 销售开支 3721690 4308012 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155916 242659 融资成本 6 635604 386503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79568 399157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888805 18293 除所得税前溢利 7 10878396 8582708 所得税开支 8 4488408 2247482 年内溢利 6389988 6335226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货币换算差额 37011 9928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6352977 6325298 应占年内溢利: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4803839 5034712 非控股权益 1586149 1300514 6389988 6335226 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4757275 5022816 非控股权益 1595702 1302482 6352977 6325298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就溢利 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 10 人民币238元 人民币261元 每股摊薄盈利 10 人民币221元 人民币236元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及负债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511736 390972 使用权资产 271354 355773 投资物业 2778052 1668273 无形资产 731623 732830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18083675 18979601 于合营企业的权益 7438931 6654509 其他金融资产 111538 115538 收购土地的订金 64166 64166 递延税项资产 5107063 7055412 35098138 36017074 流动资产物业存货、其他存货及其他合约成本 11 开发中物业 223028034 254715815 持作销售物业 21739904 14559515 其他存货 235345 55321 其他合约成本 2026697 1591877 合同资产 316605 25991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2 16135726 11454706 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 48685189 41828357 其他金融资产 1000 收购土地的订金 1116547 6712005 预付税项 6842047 5920609 银行及手头现金 57259153 54161319 377385247 391260439 资产总值 412483385 427277513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32730657 34164477 合约负债 159457346 190922483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21355737 18918766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6996648 6181704 计息借款 6124502 5922005 所得税负债 4411832 4670639 租赁负债 67942 80388 231144664 260860462 流动资产净值 146240583 130399977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81338721 166417051 非流动负债间接控股公司贷款 50752538 47829395 租赁负债 70751 136171 计息借款 27622395 26154283 递延税项负债 388144 1358333 78833828 75478182 负债总额 309978492 336338644 资产净值 102504893 90938869 权益股本 14 174233 163148 储备 25385637 21293331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25559870 21456479 永续贷款认购人应占权益 12000000 12000000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7559870 33456479 非控股权益 64945023 57482390 权益总额 102504893 909388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根据公司法(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为POBox31119GrandPavilionHibiscusWay802WestBayRoadGrandCaymanKY11205CaymanIslands,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35楼3517号办公室。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然而,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此乃由于本公司董事认为人民币为本集团列值及结算大部分交易的主要经济环境的功能货币,故此呈列方式对其现有及潜在投资者更具效用。除另有订明外,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呈列。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物业开发、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益能国际有限公司(“益能”)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发房产”)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及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发布。 2编制基准 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为所有适用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的统称)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而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 除另有说明外,此等重大会计政策已贯彻应用于所有呈报年度。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有)于附注3披露。 2编制基准(续) 除投资物业及按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值列账外,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谨请注意,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使用会计估计及假设。尽管该等估计乃基于管理层所知以及对现时事件及行动的判断,实际结果可能最终有别于该等估计。 3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会计政策变动 i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与本集团营运有关及于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的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修订本) 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本(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文所述者外,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编制及呈列方式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二零二零年修订本”)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本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二零二二零年修订本”) 该等修订本澄清将债务及其他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取决于实体是否有权延期至报告日期起至少十二个月清偿负债且该项权利须于报告日期仍然存续。预期于报告期后发生之任何事项概不会影响于报告日期对负债分类作出的负债分类评估。 实体须于报告日期或之前遵守的贷款安排契诺(即使契诺于报告日期后才评估)会影响该负债的流动或非流动分类。实体须于报告日期后遵守的契诺并不影响于报告日期的分类。 3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会计政策变动(续) i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该等修订本亦对负债的“清偿”作出界定,包括转移该实体自身的股本工具。然而,若持有人对可换股债券的转换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被分类为权益,则以行使转换权方式转移股本工具并不构成清偿负债,且在确定负债为流动或非流动时将不予考虑。若持有人的转换权被分类为负债,则在决定可换股债券的流动非流动分类时须考虑该选择权。 该等修订本可追溯应用。 基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尚未偿还的负债,应用该等修订本并未导致本集团负债重新分类。 ii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综合财务报表授权刊发日期,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若干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财务报表之呈列与披露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的披露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之修订本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出售或提供资产4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 缺乏可交换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