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车路协同的边缘计算设施的系统架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车路协同边缘计算设施的总体设计与开发,不包含设备硬件的设计指导。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多项与车路协同、边缘计算、数据接口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例如GB/T29100、YD/T3709、T/ITS0200.1等。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定义了车路协同系统、车联网平台、路侧感知设施、车路协同边缘计算设施等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本文件使用了CGCS2000、DE、DF、HTTP、MEC、OBU、RSU、V2X等缩略语。
总体要求
车路协同系统架构
车路协同系统由出行者子系统、车载子系统、边缘子系统、中心子系统四个主要部分构成。边缘子系统以边缘计算设施、路侧通信设施、路侧感知设施等为核心,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CGCS2000坐标系转换、标准时钟源同步等功能。
边缘计算设施
边缘计算设施由边缘计算硬件和边缘计算操作系统构成,可以部署在路侧或场端,并具备开放性、拓展性、兼容性等通用能力。
功能要求
数据采集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采集摄像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通信设备、信号控制机、气象设施等数据,以及车联网平台所需的车路云一体化系统中V2X业务数据和运维管理数据。
数据接入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摄像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雷视一体机或RSU等多种设备接入和数据采集,并具备数据格式转换、数据清洗等功能。
融合计算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视频图像感知数据与雷达感知数据的融合计算,并具备交通参与者感知定位、交通事件感知定位与交通运行状况感知功能。
数据存储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本地数据存储和本地或远程存储数据检索,并宜支持事件触发存储和存储容量扩展。
数据传输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路侧感知设备向边缘计算传输数据,以及边缘计算向车联网平台和通信设备传输数据。
数据服务
边缘计算设施应支持实时融合计算结果数据输出、周期性发送和事件触发提供数据服务的功能,并宜支持用户可操作的交通事件、交通标牌和高精度地图数据下发服务、V2X消息体封装功能等。
接口要求
I1接口
I1接口是边缘计算设施和车联网平台之间的接口,主要用于边缘计算设施向车联网平台上报路侧感知信息以及车联网平台向边缘计算设施下发业务数据,同时还可用于车联网平台对边缘计算设施的运维管理。
I2接口
I2接口是边缘计算设施与路侧通信设施之间的接口,主要用于边缘计算设施向RSU下发路侧感知信息以及RSU转发上报OBU发送的信息,同时还可用于RSU上报运维管理数据。
I3接口
I3接口是边缘计算设施与路侧感知设备之间的接口,主要用于路侧感知设备向边缘计算设施上报、视频图像数据、原始点云数据或感知结构化数据等,同时还可用于上报运维管理数据。
安全管理
边缘计算设施应具备安全启动、登录用户认证、加固内核、应用防火墙、动态异常监控、应用程序加固等安全管理功能。
运维管理
边缘计算设施应具备对自身及接入设备的本地和远程管理维护功能,并支持对边缘计算自身及接入设备的注册、远程开关机、参数配置与查询、恢复出厂设置、软件升级、运维管理及日志等系统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