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提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
政策变化:
- 制定方变化:2024年文件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定,2025年文件新增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
- 补贴范围扩大:最新版本删除“柴油货车”表述,仅保留“货车”表述。
- 资金来源:明确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中央与地方资金比例为9:1。
- 资金回收机制:2025年底未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将收回。
- 程序明确:报废更新资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另行制定。
核心观点与结论:
- 政策重要性提升:中央发改委参与制定文件,地方发改委参与统筹协调,体现了政策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
- 政策落实能力保障:特别国债支持进一步保证了地方政策落实的能力。
- 天然气重卡受益:补贴范围扩大至“货车”,可能是首次将天然气重卡纳入补贴范围,有望进一步提升2025年天然气重卡渗透率及重卡“以旧换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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