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开展9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成功招采374个品种,平均降幅48%-59%,显著减轻患者负担。集采规则不断完善,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方式降低药价,并保证供应稳定。第九批集采引入“Top4+Bottom2”淘汰机制,并接受联合体投标。集采接续工作平稳推进,例如十三省联盟集采和胰岛素专项接续,规则更加灵活,价格降幅显著。常态化、制度化的集采深刻影响仿制药价格形成体系,企业竞争策略需更加重要,需注重成本控制,并加强院外市场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