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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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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985公司简称:中国核电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秦山核电(含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及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7.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5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MKJ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股权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程项目、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采购业务、业务外包、境外业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金融业务管理、资金活动、融资筹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科研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化管理、风险合规、内部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MKJ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股权投资管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资金活动。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 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10% 5%≤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10% 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影响≥1% 0.5%≤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影响<1% 潜在错报对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影响<0.5% 说明: 同时满足几项标准的,以对应的缺陷等级孰高原则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对(或将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重述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以更正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发现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未能发现财务报告的重要错报;中层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 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 2000万元≤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 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000万元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发生INES2级及以上核事件;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有效改进;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缺失; 对子公司管控失效或重要子公司管理混乱;核心人才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重大风险控制缺失或系统性失效;公司发生严重违法违规事项,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要缺陷 发生INES1级核事件;对已发现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有效改进;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业务控制执行不到位;核心人才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部分流失;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公司发生违法违规事项,给公司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负面新闻,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或计划,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效果良好。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实现重大风险可控,在公司全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权责明晰、简洁适用”的内部控制体系。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卢铁忠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