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
基本情况
- 发电装机容量: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1.3亿千瓦,同比增长14.0%。其中,火电14.1亿千瓦,水电4.3亿千瓦,核电5808万千瓦,风电4.7亿千瓦,太阳能发电7.5亿千瓦。
- 发电量:2024年8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6.2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4.2、0.88、0.29、0.67和0.65万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0%、21.7%、1.3%、9.84%和41.3%。
- 全社会用电量:2024年8月底,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5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2023年年底,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
政策背景
- 2014年6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启。
- 2015年3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
- 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启动。
- 2022年1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建设成效
- 政策规则体系:基本建立“1+N”基础规则体系,包括《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等。
- 总体架构:形成“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架构,覆盖省间、区域和省内市场,交易品种包括电能量、辅助服务等。
- 价格形成机制:通过深化上网电价改革、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容量电价机制等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 市场规模: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底,累计注册经营主体74.3万家。
- 市场功能:
- 中长期市场: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常态化运行,2023年交易量为4.43万亿千瓦时,占市场交易电量的78%。
- 现货市场:山西、广东、山东、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蒙西、湖北、浙江等试点持续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
- 辅助服务市场:基本实现全国覆盖,部分地区探索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协同运行。
- 绿色消纳机制:绿证交易市场活跃,2023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845亿千瓦时,占全部新能源发电的47.3%。2023年,全国累计绿电交易954亿千瓦时,2024年1-8月达到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3%。
- 运营服务基础:全国电网已实现互联互通,建立2个区域性交易机构和33个省(区、市)级交易机构。
- 市场监管体系:市场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定期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
- 人才队伍建设:《电力交易员国家职业标准》发布,职业培训、认证、竞赛体系不断完善。
面临的关键问题
- 协同运行:各省/区域市场规则、平台建设等存在差异,协同运作有待加强。
- 功能和交易品种:中长期市场需完善交易组织模式,现货市场需推进建设,辅助服务市场产品类型、参与主体、疏导机制有待完善。
- 新能源入市机制: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入市的政策机制仍需完善。
- 用户参与机制:适应负荷侧主体特点的市场机制需完善,需求响应机制需向市场化转型。
建设展望
- 加快体系建设:明确各层次市场功能定位,引导协同运行,优化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
- 完善市场功能: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推动需求响应市场化常态运行。
- 推动新能源入市: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机制,优化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
- 推动新型主体入市:丰富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的方式,推动需求响应市场化。
- 推动市场运营机制统一规范:规范统一市场基本规则和技术标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构建专业人才培育体系。
- 构建统筹协同的市场衔接机制:做好电力市场与电力发展、安全保供、价格政策的统筹衔接。
中电联服务支撑实践
- 服务改革发展:梳理全国电力市场建设成果,探索发展方向,开展专题研究。
- 助力行业转型:研究重大问题,探索电力市场深化改革方向。
- 推进标准建设: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标准体系建设。
- 推动人才培养:围绕“1+4”模式推进电力交易员人才培养工作。
结语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致力于推动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未来将继续围绕国家战略,深化核心议题研究,携手并进,共谱电力改革时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