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内容摘要 高绩发布《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中的数据为基础,系统梳理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流程和审核要求,全面解读高校获 批2023年度新增的学位点情况,深入洞察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点的布局态势,纵向分析三轮学位授权审核的难度对比,剖析学位点获批典型案例,客观总结高校成功经验,以期为高校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前言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竞争力的关键标志,是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主渠道。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点布局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而三年一度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是高等教育界的头等大事之一。 2024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着眼提高创新能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① 全国教育大会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系统部署,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②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输送了90余万名博士和900余万名硕士,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事关国家战略布局,三年一度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各高校也严阵以待。博士和硕士学位点的增设不仅意味着教育资源的拓展,还能提升高等教育的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对地方来说,尤其是地方高校学位点扩张,将有助于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以满足地方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和建设,也关系到高校办学向高层次发展及教育资源配置等问题,是学校发展的重大机遇,对于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标志着新一轮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正式启动。③2024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 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等文件发布,意味着本轮学位审核工作基本完成。 ①《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8/202409/t20240917_1151424.html ②《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2082/2024/2024_zl13/202410/t20241023_1158823.html 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405/t20240520_1131582.html 目前,全国共设有117个一级学科和67个专业学位类别,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主干领域;共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505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62家,博士硕士学 位授权点2.1万余个。 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4年1月修订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本轮新增学位点审核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这是新版学科专业目录发布以来,首次审核增列学位点。 从高校申报到省里推荐,从组织专家核查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经过层层筛选,最终增列新的一批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本轮审核增列有什么新要求?哪些高校脱颖而出?学位点布局有何变化? 高绩发布《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中的数据为基础,系统梳理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流程和审核要求,全面解读高校获 批2023年度新增的学位点情况,深入洞察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点的布局态势,纵向分析三轮学位授权审核的难度对比,剖析学位点获批典型案例,客观总结高校成功经验,以期为高校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章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要求和审核流程1 第一节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要求1 第二节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流程2 第二章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增列结果整体分析4 第一节学位授权审核整体增列情况4 第二节各省市学位点增列通过率情况9 第三章高校审核增列学位点情况分析13 第一节全国高校审核增列学位点表现13 第二节非“双一流”高校增列学位点表现16 第三节民办高校增列学位点表现19 第四章学位点增列情况分析21 第一节博士硕士学位点增列数量统计及通过率分析21 第二节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各学科门类分析28 第五章多轮学位点审核增列对比33 第一节高校近3轮增列博士点分析33 第二节高校近3轮增列硕士点分析37 第三节2020年度与2023年度申博通过率对比41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第一章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要求和审核流程 本章节将解读本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评议程序,为高校的下一轮申报工作提供参考。 第一节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要求 202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下 称“审核办法”)①,在2017年印发的审核办法的基础之上作了部分调整。 基本原则中指出,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坚持服务需求,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战略导向。坚持保障质量,把好研究生教育的“入口关”。坚持前瞻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急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对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给予倾斜支持。 一、申请范围:对部分单位适度扩大范围或者予以条件倾斜 1.补充了科研机构的申请资格。中央部门所属、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不含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符合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科研机构类)申请基本条件的,可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的高校,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基本条件可降低20%。 二、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的条件把控更加严格 1.严控就业状况不佳、现有支撑条件不足的单位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 2.本次审核中未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申请,在下一次学位授权审核中不得重复提出。 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24〕1号)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404/t20240424_1127348.html 1 三、审核评议:进一步强化评议程序的精细度 1.增加了专家组的投票评议表决满足2/3以上的要求。专家组对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新增自主审核单位进行评议表决,需获2/3以上(含)成员同意视为评议通过。 2.增强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审批核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需要对省级学位委员会推荐的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核查,核查通过且无重大异议的,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未通过的,将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不予授权。 四、学科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 1.本轮新增学位点审核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2.本轮明确指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新增学位点原则上应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同时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其中新增硕士学位点以专业学位类别为主。 第二节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流程 本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于2024年1月启动审核工作,省级学位委员会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申报工作的开展。学位授予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确定申报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向本地区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送材料,并说明已有学位点的师资队伍与资源配置情况。 2-3月,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完成核查、申请材料公示、处理异议等工作,并根据学位点的类型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点进行评议。 2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3月起,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拟新增学位点的推荐名单。在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省级学位委员会推荐的拟新增博士学位点进行复审。 7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 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新增学位点,并公布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以及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图1-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基本程序(2024年版) 数据来源:手工整理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24〕1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3 第二章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增列结果整体分析 第一节学位授权审核整体增列情况 一、自主审核单位 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其中,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国防科技大学,6所高校拟获批新增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至此,自主审核单位的数量达到38所。 第二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 表2-1自主审核单位高校汇总 第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南开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武汉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东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兰州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山东大学 中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第三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湖南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4 |2023年度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分析报告 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4年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关于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经审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通知显示,本轮新增共50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8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40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高校,8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都为高校。 3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5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13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待其办学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达到相应要求,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核查后,再开展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上述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建设,采取措施切实提升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