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财政关系现状呈现地方支出占比高、中央转移支付大、地方债务高等特征。地方支出占比高达86%,远超中央14%的支出占比,中央转移支付规模已超过中央本级收入,地方债务规模庞大。这些问题主要源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财权划分不合理、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事权存在缺位、越位、交叉不清问题,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不匹配,支出责任层层下移,基层财政压力加大。地方税系基于生产地原则分享,税基流动性大,纳税人以企业为主,导致税收收入保障地方财政力度不足,激发恶性税收竞争,不利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转移支付规模过大,降低经济效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定位不清,专项转移支付因信息不对称、信息传递链条长而产生资金配置扭曲。地方债风险化解是当前宏观治理体系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地方债分为直接债务、或有债务、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其中隐性债务形式多样,规模庞大。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应遵循“集分平衡”原则,实现激励目标与平衡目标的协调。改革目标包括:发挥地方积极性,维持适度地区均衡,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改革应关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财权划分、转移支付体系完善、财政杠杆调整等问题。具体改革方向包括: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提高中央支出比例;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转变税收分享原则;消费税改革,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国家层面财政杠杆替代地方层面财政杠杆。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进行调整,不断平衡秩序和活力,涉及我国深层次治理体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