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航天行业事件点评 卫星互联网低轨01组卫星成功发射;产业版图徐徐展开 2024年12月17日 事件:2024年12月16日18时00分,我国在文昌航天发射场使用长征 推荐 维持评级 五号乙运载火箭/远征二号上面级,成功将卫星互联网低轨01组卫星发射升空,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获得圆满成功。我们综合点评如下: 分析师尹会伟执业证书:S0100521120005邮箱:yinhuiwei@mszq.com分析师孔厚融执业证书:S0100524020001邮箱:konghourong@mszq.com分析师赵博轩执业证书:S0100524040001邮箱:zhaoboxuan@mszq.com分析师冯鑫执业证书:S0100524090003邮箱:fengxin_yj@mszq.com 低轨01组卫星成功发射;2025年起将步入密集发射期。根据新华网报道: 1)规划:GW星座共计规划发射12992颗卫星,其中GW-A59子星座有6080颗,分布在500~600千米的极低轨道;GW-A2子星座有6912颗,分布在1145千米的近地轨道。2)发射:2023年7月9日,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首颗卫星互联网技术试验卫星送入预定轨道;随后在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2月6日,我国又完成两次卫星互联网技术试验卫星的发射;2024年12月16日,卫星互联网低轨01组卫星成功发射,具有标志性意义,或自此拉开卫星高密度发射的帷幕。3)节奏:GW星座预计在2030年前完成规划的10%的卫星发射;2030年之后,GW星座平均每年的卫星发射数量将达到1800颗。 长五系列第13次发射圆满成功;远征二号助其多星入轨。2024年12月16 日,卫星互联网低轨01组卫星由长征五号乙运载火箭/远征二号上面级发射升空。1)长征五号乙运载火箭:是专门为载人航天工程空间站建设而研制的一型新型运载火箭,以长征五号火箭为基础改进而成,是我国近地轨道运载能力最大的新一代运载火箭。长五乙的全箭总长53.7米;起飞重量837.5吨;近地轨道运载能力大于22吨。2)远征二号上面级:于2016年11月3日首飞,直径3.8米,属于“大上面级”系列。相比远征一号上面级,远征二号上面级强大的运载能力使得其能执行高轨多星的直接入轨任务,被称为“增强版太空摆渡车”,适用于长征五号运载火箭等大推力运载火箭。 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工位就绪;有望实现“月月有发射”。2024年12月15 相关研究1.商业航天行业事件点评:千帆星座在轨卫 日,长征八号运载火箭从文昌国际航天城星箭产业园成功转运至海南商业航天发 星增至54颗;常态化发射“聚星成链”-202 射场一号发射工位,将于近日择机发射。1)长征八号运载火箭:由航天科技集 4/12/06 团一院抓总研制,是我国新一代主力中型火箭,采用绿色环保液体推进剂,在经历了“摩羯”、“潭美”两次台风挑战后,于2024年11月8日完成整箭全流程合练工作。2)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一号发射工位:是长征八号运载火箭适用工 2.国防军工行业深度报告:珠海航展见闻:多型装备同台亮相;新型战机大放异彩-2024/11/18 位,2022年7月6日动工,2023年12月29日竣工。此次发射将是一号工位的首次发射,也将是继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首次成功发射(2024年11月30日,长征十二号在二号工位首发告捷)后的再一次能力检验。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目前拥有2个发射工位,已具备常态化高密度发射能力。按照设计,每个中型液体工位每年均可发射16发火箭,明年便有望实现“月月有发射”的高密度发射。 投资建议:目前,千帆星座已完成三次发射,在轨卫星数量达到54颗;GW 星座也已经完成01组卫星的发射,卫星产业生态在加速形成,航天产业版图正徐徐展开。我们认为,在卫星制造端,技术革新将为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在卫星发射端,商业航天发射场的投用和可重复使用火箭技术的发展将明显降低发射成本并提升运力,卫星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路径不断清晰。此外,手机直连卫星技术的突破也为卫星互联网产业创造出更多广阔而持久的需求。建议关注:1)卫星端:智明达、陕西华达、中航光电(富士达)、上海瀚讯、新雷能、海格通信、振芯科技、航天环宇、国博电子、铖昌科技、中国卫星、佳缘科技等;2)火箭端:中天火箭、斯瑞新材、铂力特、国科军工、派克新材等;3)地面及运维:盟升电子、雷科防务、中国卫通等。 风险提示:卫星制造进度不及预期、火箭发射进度不及预期等。 行业点评/国防军工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评级标准评级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其中: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以三板成指或三板做市指数为基准;港股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免责声明 公司评级行业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5%~15%之间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发表、篡改或引用。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民生证券研究院: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8号财富金融广场1幢5F;200120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层;100005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