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商业价值共赢 碳中和及可持续发展高管洞察2024 施耐德电气商业价值研究院 与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联合出品 https://www.se.com/cn www.igd.tsinghua.edu.cn 施耐德电气 商业价值研究院介绍 施耐德电气商业价值研究院成立于2021年5月。遵循严格的方法和为社会做贡献的使命,我们通过对中国经济、产业和商业进行严谨、实用和创造性的研究,为公众和商界提供融合全球智慧的专业洞见,致力于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领先智库。 我们的研究团队汇集了绿色智能制造、绿色能源管理领域的一线专家、深耕前沿技术的研发工程师、参与行业政策和标准制定的专家学者,也聚集了来自业界各科研院所的学术界领袖、为企业掌舵的管理层,以及来自于通讯、信息安全、互联网、管理咨询、市场研究等领域的生态伙伴专家。 我们的研究内容涵盖行业、技术、宏观等方面,同时基于自身发展以及所提供的企业咨询服务中的积累,将深入探讨企业战略、研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财务、人力资源、品牌推广等话题,并与社会积极分享研究成果。 我们的研究方法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一线调研,以数据驱动分析,实现深层价值提炼,进而帮助企业中高管理层把脉宏观,见微知著,助力企业探索可持续发展之道,把握时代机遇,加速变革转型。 清华大学 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介绍 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InstituteforGlobalDevelopment,TsinghuaUniversity,IGD)成立于2016年,是清华大学校级研究机构,依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参与建设。 研究院以建设世界一流的全球共同发展和全球经济治理领域高端智库为战略定位,研究方向聚焦于经济发展和反贫困、国际金融治理、国际经贸关系、数字经济、全球气候变化五个全球共同发展和经济治理中的战略性领域。 研究院坚持通过高水平并富有前瞻性的智库研究和成果,推动学术与政策研究、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积极发挥智库平台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水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录CONTENTS 前言1 核心发现与洞察2 第一章:政策和市场趋紧,四类企业应更重视碳中和3 第二章:碳中和经济回报逐渐显现,但仍存挑战12 第三章:厘清碳排,企业碳中和全局战略制定18 第四章:六大方式,企业碳中和最优路径选择27 结语49 前言: 关注可持续发展和碳中和,不只是事关子孙后代的气候问题和响应政策号召,更是关系企业未来竞争力的战略问题:长远来看,积极应对的企业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同时我们也深知,碳中和不是空中楼阁,需要考虑经济性、用商业的力量去推动。在这一过程中,施耐德电气商业价值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始终对相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运营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保持关注。本次高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当前虽有宏观政策引导,但是对个体企业而言,企业碳中和行动往往拘泥于个别试点项目亦或是短期的外部认证,如何以更具前瞻性的视角和系统性的方法来制定企业的碳中和战略和实施路径,并使之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短期和长期竞争力,是众多企业踌躇之所在。而这本横跨电力、新能源、建筑楼宇、化工、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10大行业、深度调研112家领先企业集结而成的洞察报告,正是我们对以上问题探索和回答的尝试。 1 核心发现与洞察 一:低碳转型不仅能带来短期回报,更助力打造长期增长模式 转型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企业能力部署的机遇。一方面,一半以上的调研企业表示,已通过能效优化、精益管理、循环经济等碳中和路径,将减碳降本内化为企业竞争力,迅速取得短期经济回报和市场认可;另一方面,双碳目标和窗口期已确定,碳中和将是未来半个世纪最大赛道,领军企业已开始提前战略部署,从运营到商业模式全面转型,打造长期增长模式,因为主动的转型姿态有利于在未来的商业情境中赢得先发优势。 二:低碳转型与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技术是减碳核心动力 企业需要综合考虑通过技术和商务手段减碳,但从可持续性上看,技术仍是减碳核心动力。从技术路径选择来看,减碳往往与工艺改进、综合能效提升、能源及资源的循环利用紧密相连,例如通过建立数字化能源管理平台,管理人员能够实时掌握企业用能情况,并基于数据分析定位节能潜力点,在此基础上结合节能措施,提升企业能源使用效率;同时,从可再生能源替代角度,以用户侧多能源微电网模式实现能源使用过程中的降碳;此外,行业内领军企业及链主企业,应考虑从供应链层面降碳,围绕核心生产运营环节展开延伸至上下游,与产业生态伙伴共同合作推进减排计划。在低碳转型中,数字化系统往往被定义成绿色底座,低碳技术需要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商务手段减碳如购买绿电绿证或其他环境权益,则面临成本上升和外部依赖性的挑战,减碳可持续性不足。 三:从运营碳中和到价值链碳中和,影响力创造者不仅践行还要赋能 企业从专注于内部的碳减排行动,逐步扩展到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关注与支持,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受到下游客户碳减排要求。整体来看,供应链碳排放占企业整体碳排放近70%。更进一步,碳中和行动将涉及整个社会的能源结构、产业升级和交通运输等各方面转型,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影响力创造者”,即:在取得商业成功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不仅自身践行低碳转型,也注重对整个生态圈的赋能。 3 政策和市场趋紧,四类企业应更重视碳中和 2020年9月,中国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3060”目标,至今已走过四年的时间。不同行业、类型、规模的企业采取了差异化的应对策略。制造业上游传统行业,如钢铁、石化企业等受政策规制较多,已经在减碳战略上付诸行动;新兴制造业,如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企业,更多从企业绿色形象和客户要求方面出发开展碳中和战略;部分行业缺乏明确的减碳动力和方针,尚处于观望状态。 尽管现阶段企业减碳行为存在较大的异质性,但企业高管应从战略角度认识到企业碳中和战略的重要意义,碳中和战略不仅是一套新的治理体系和规则,更是企业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一方面,企业减碳可以降本增效,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企业减碳可以顺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环保意识逐渐提升的消费者和投资者,最终提升企业价值。此外,碳中和战略也能够激励创新,推动技术和业务模式的转型,为企业在未来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中立足打下坚实基础。因此,企业实施碳中和战略不仅是一种环保责任,更是迈向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成功的关键举措。本章节从海外绿色贸易壁垒、国内政策、供应链、资本市场四个视角出发讨论企业实施碳中和战略的必要性,并总结出四类重点企业应高度重视碳减排。 海外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些国家或地区为了保护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这些壁垒可能包括对进口商品的严格环保标准和认证要求,以及对高碳排放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此外,一些国家还可能通过限制进口、配额管理或采购政策等手段来鼓励本国企业生产和消费更环保的产品。对企业而言,理解并遵守海外绿色贸易规则,提升产品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已成为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即通过该机制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碳税基本持平。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试点阶段(2023-2025年)、实施阶段(2026-2034年)和取消免费配额阶段(2035年以后)。 试点阶段 (2023-2025年) 从欧盟外部进口CBAM覆盖领域的高碳产品的进口商,只有申报义务,需要申报进口产品的数量以及相应的碳排放量,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实施阶段 (2026-2034年) 全面实施CBAM机制,进口商必须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以及其中含有碳排放量(在产品原产国已实际支付碳价的可以扣除),并购买对应数量的CBAM证书用于清缴。此阶段,计算碳排放量可以扣除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以抵扣后的碳排放量,确定应购买的CBAM证书数量。 欧盟ETS下免费配额的取消和CBAM的实施同步进行。 取消免费配额阶段(2035年后) 欧盟将完全取消CBAM所覆盖高碳产品的免费配额,此阶段进口企业无法用免费配额抵扣碳排放量。 欧盟CBAM实施的三个阶段 (图1)来源:EuropeanCommission “欧盟政策对公司可持续生产的定义、部分可持续产品带来巨大影响,公司也在积极应对新出台政策的方向。我们公司的供应链遍布世界各地,尤其是东南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各地区工厂要求一视同仁,不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生产环节降低要求。” ——某国际体育用品品牌中国区可持续发展总监 美国碳边境调节机制(清洁竞争法案) 2022年6月,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向参议院提交了一个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提案,名为《清洁竞争法案》(CleanCompetitionAct,简称CCA)。2023年12月,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再次提交了《清洁竞争法案》。美国碳税的拟征收对象是一些能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包括化石燃料、精炼石油产品、石化产品、化肥、氢气、己二酸、水泥、钢铁、铝、玻璃、纸浆、纸张和乙醇。 其他海外绿色贸易壁垒 在欧盟CBAM和美国清洁法案之外,有一系列其他形式的海外绿色贸易壁垒,如下表所示: 时间 名称 主要内容 2015年12月 非关税壁垒-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 欧盟于2015年12月通过了循环经济一揽子政策,包含一系列立法和非立法的举措倡议,合称为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旨在推进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向循环经济转型。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覆盖电子和信息通信技术、电池和车辆、包装、塑料、纺织品、食品等行业。 2022年12月 G7气候俱乐部 2022年12月12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七国集团发布“气候俱乐部”的目标及职权文件,计划建立以“国际目标碳价”为核心的气候同盟,并对非参与国的进口商品征收统一碳关税。 2023年12月 英国碳边境调节机制 2023年12月18日,英国政府正式宣布将于2027年起实施CBAM,征收范围为铁、钢、铝、化肥、氢、陶瓷、玻璃和水泥行业的碳密集型产品。 (图2)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关键洞察:绿色贸易壁垒的未来趋势 (1)欧美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处于立法阶段,法律层面与WTO规则存在矛盾1,因此在实施上仍具有不确定性。但鉴于发达国家在碳减排领域的话语权,未来有可能将碳减排措施纳入WTO规则。 (2)中国或可推行碳税立法应对海外绿色贸易壁垒,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原则,在国内缴纳过碳税的企业,出口至与中国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可免征碳排放税等相关税费。中国自2018年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为碳税的征收提供了制度和经验基础。 (3)海外绿色贸易壁垒可能对中国的贸易结构带来长期影响,中国企业更多出口到无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中国家,具备较强碳减排能力的企业可以保留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出口比较优势。 注[1]:现阶段,WTO主张取消能源环保产品相关的贸易壁垒,促进贸易的同时减少碳排放。 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碳中和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碳排放,包括宏观战略方针,如严格节能审查、提出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以及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促进减碳和市场机制的对接。 节能审查趋于严格 节能审查趋向严格化,重在提高新项目能源利用率。如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通知,加强年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建筑的节能审查,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地方上如上海市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计划》:关注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能源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推进节能技改项目、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情况。 提出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国务院印发《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