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制度解读
一、北交所设立背景
- 经济发展要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发展格局,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提升。
- 资本市场完善: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功能需要加强。
- 北交所设立:2021年9月,北交所正式设立,旨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市场定位
- 服务对象: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
- 市场结构:北交所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层层递进”,发挥示范引领和“反哺”作用。
三、发行上市条件
- 组织机构:北交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财务状况: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 信息披露: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规范经营:依法规范经营。
四、审核流程
- 主体条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企业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
- 市值与财务指标:北交所设有四套上市标准,涵盖市值、营收、研发、现金流等多个维度。
- 公众化条件: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100万股,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
- 负面情形: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按时披露财务报告等情形。
- 信息披露:申请公司需提交详细招股说明书,北交所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五、审核流程
- 确认主体条件:申请公司需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满12个月。
- 完成辅导验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并完成辅导验收。
-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北交所审核:北交所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 发行承销:申请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后开展定价、申购和配售等工作。
- 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申请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六、市场优化建议
- 转板机制:北交所设立后,转板机制需进一步优化,打通不同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
- 投资者适当性:北交所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可进一步降低,结合市场运行情况调整。
- 股份限售: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份限售和减持安排需与新三板市场接轨。
- 公司治理:不同交易市场应在关联交易等方面统一标准,减少信息披露风险。
- 信息披露:北交所应推出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指引,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求。
总结
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交易所,通过整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制度安排,建立了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的注册制架构,实现了制度供给与企业需求的匹配。未来,随着北交所的运行,不同交易市场的制度衔接和优化将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