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200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一)资源循环利用,持续为社会增创价值 发行人专注于精细化学品行业,同时建立了碘、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的业务模式。我国碘、贵金属资源主要依赖进口,发行人碘、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有助于增加国内稀缺资源的供应,减少进口依赖,同时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过上市,发行人将扩大资源循环利用业务规模,持续为社会增创价值。 (二)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技术创新与开发新产品 精细化学品应用广泛,但技术门槛较高。我国精细化学品行业整体处在优化升级的发展阶段,精细化学品技术与工艺在新兴领域如半导体制造、液晶显示、高端化学催化剂等的应用,相比发达国家仍存在发展空间。通过上市,发行人将吸引高端人才,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技术创新与开发新产品,扩大产品在新兴领域的应用。 (三)提升企业市场知名度,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红利 上市可以为发行人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从而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知名度,有利于发行人业务高质量发展与开拓。发行人可以通过分红等方式与中小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的红利。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勤勉尽责,保证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发行人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至“100吨/年贵金属催化剂、60吨/年高端发光新材料、4100吨/年高端有机碘、溴新材料项目”,该项目是发行人对现有产品类型的扩充,结合自身资源循环利用优势,进一步开拓贵金属催化剂、高端发光体和有机碘、溴的市场,丰富客户群体,进一步提高产品丰富度与竞争力。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20,819.04万元至“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间体、5000吨邻苯基苯酚项目”,该项目将依托发行人现有碘系列产品稳固的市场份额和品牌优势,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有利于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盈利能力,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发行人竞争优势。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可以满足发行人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降低经营风险。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2,437.42万元、79,847.00万元、102,515.16万元、69,54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29.34万元、17,632.39万元、18,210.18万元、12,240.71万元,各项财务指标稳健,公司销售收入、盈利能力稳步发展。近年来,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良好的市场信誉,与行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随着下游市场对碘化物、贵金属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及综合利用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未来将继续深耕精细化学品行业,特别在医药制造、电子材料等应用领域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探索,不断开发具备竞争优势的新产品与新服务,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坚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精细化学品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 李成林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2,57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7.76元 发行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0,28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年12月5日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1 发行人声明3 本次发行概况4 目录5 第一节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用语13 第二节概览16 一、重大事项提示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8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21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23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6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6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29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9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0 第三节风险因素3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5 三、其他风险36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3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39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41 五、发行人在其它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41 六、发行人股权关系及组织架构41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42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43 九、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61 十、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61 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61 十二、发行人的股本情况61 十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69 十四、发行人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81 十五、员工及其社保缴纳情况83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8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情况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10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38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52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157 六、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情况177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及安全生产情况191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198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99 一、财务报表199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20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0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07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22 六、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223 七、主要财务指标225 八、盈利预测及报告226 九、经营成果分析228 十、资产质量分析269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93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296 十三、股利分配情况299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299 十五、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00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300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0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303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305 三、未来发展与规划312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16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316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316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317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318 五、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18 六、同业竞争320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321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330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程序330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330 三、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333四、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34五、长期回报规划............................................................................................337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338 一、重大合同338 二、对外担保情况348 三、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9 第十一节声明350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5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5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5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54 五、审计机构声明35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56 七、验资机构声明357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58 第十二节附件359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博苑股份 指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博苑有限 指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寿光博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8.8.6-2012.11.5),成立于2008年8月6日,系发行人前身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近三年、前三年 指 2021-2023年 保荐人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京民信评估师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章程、公司章程 指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博苑信达 指 山东博苑信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1日 潍坊金投 指 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鼎聚投资 指 潍坊鼎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智硕投资 指 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天津仁合 指 仁合(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乐乘投资 指 嘉兴乐乘源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木澜一期 指 上海木澜一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天津时合 指 时合(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