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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将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分阶段实施。
- 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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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 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
- 提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考核激励机制,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专业化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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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的原则。
- 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差异化收费模式,提升公路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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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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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 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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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 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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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 支持各级有关城市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包括排水管网、泵站、排涝通道、智慧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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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合理布局绿化空间,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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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排水防涝设施,统筹考虑污水收集空白区和充电桩等民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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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
- 到2025年,建设50个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和降碳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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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印发《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 突出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促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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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印发《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 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县城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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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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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 至2030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跨省流域生态保护协作关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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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
- 拓展智能电厂、智能电网、智能煤矿等领域的5G应用场景,建设行业专网或虚拟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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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 定义绿色金融业务,涵盖绿色贷款、绿色证券、绿色租赁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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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重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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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各地“十四五”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