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约3,554万份股票期权将按规定全部注销。
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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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未达成:
- 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自2019年6月24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起满四周年)。
- 业绩考核未达标:
- 净资产收益率(11.35%)和EVA增长值满足条件,但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14.71%)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16.02%)。
- 对标企业20家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经追溯调整后计算,公司业绩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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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情况:
- 根据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全部约3,554万份股票期权。
- 已计提相关成本约3,800万元需冲回,但不会对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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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程序:
-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研究结论:
公司因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按规定注销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