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河南守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西守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河南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上饶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各100%股权转让给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263.55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户用光伏电站出售容量为212.19MW。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越秀新能源的基本信息、主要财务数据以及与公司之间的独立关系均得到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越秀新能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4,831.2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144.75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50.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44.75万元。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河南晶阳和上饶晶宝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目标公司持有的户用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河南、江西两省,合计装机容量为212.19MW,于2022年、2023年期间陆续实现并网发电,目前设备运行正常。
- 主要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河南晶阳、上饶晶宝的主要财务数据已披露。
- 评估及定价情况: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河南晶阳、上饶晶宝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97.99万元、165.56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交易价格:丙方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63.55万元。
- 价款支付: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 债权债务:丙方截至交易基准日对乙方及其关联方的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2,948.39万元,以及过渡期内新增借款约人民币13,057.54万元,由丙方在股权交割和管理权交割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及其关联方支付完毕。
- 交割事项: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文件资料移交之日,视为股权交割及管理权交割完成。
- 过渡期:丙方在本次交易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至交割日之间发生的损益归属于甲方。
-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金及解除协议的条件。
- 协议生效: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取持续滚动开发、持有、出售新能源电站的经营模式,本次出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符合公司“轻资产”运营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模式与资产结构,推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形成健康周转。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约人民币4,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