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报告/报告详情/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决策和信息披露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3 年4月在天津市与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投资开发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签订本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由新能源公司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运营专业优势,在天津市成立北方区域总公司,并在西青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在辛口镇、杨柳青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投资建设风力、光伏发电项目。 (二)合作内容 1.乙方计划在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五个区域内建设容量约750兆瓦风力、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 2.乙方在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成立北方穗发(天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该公司作为乙方北方区域总公司,将承担北方区域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一体化工作。 3.乙方在西青区辛口镇成立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 4.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积极参与项目配套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供有力支持,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5.甲方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协助办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协助办理项目所需合规性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的启动、落地创造良好建设运营条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将充分利用天津区位优势,开拓北方市场,加快推进全国布局,构建新能源产业品牌。同时,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在北方区域规模化发展的步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 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决策和信息披露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