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SpitzerElectronicCo.,Ltd.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凤塘大道富源工业区B2栋3层、B3栋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52.3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9,809.3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7 一、一般释义7 二、专业释义9 第二节概览14 一、重大事项提示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8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19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1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1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21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2 第三节风险因素23 一、发行人相关风险23 二、行业相关风险26 三、其他风险28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29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38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38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基本情况39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41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45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4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50 十一、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55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56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56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57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取薪酬情况57 十六、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59 十七、员工情况62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6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6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76 三、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115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17 五、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29 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32 七、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137 八、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147 九、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160 十、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161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62 一、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162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162 三、审计意见类型及关键审计事项17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74 五、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75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1 七、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202 八、分部信息204 九、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204 十、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具有较强预示性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206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207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233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49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261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62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263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64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概况264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269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269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72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272 二、报告期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272 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72 四、公司独立经营情况273 五、同业竞争275 六、关联方及关联关系275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278 八、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280 九、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281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282 一、股利分配政策282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285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285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286 一、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286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289 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289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90 第十一节声明2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29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9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298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299 六、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00 七、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302 八、发行人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03 第十二节附件304 一、备查文件304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及地点305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305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具体内容307 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333 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33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 指 释义 斯比特、股份公司、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斯比特有限、有限公司 指 发行人前身,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夏代力、刘春宣 一致行动人 指 夏代力、刘春宣 合一兴合伙 指 深圳市合一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发行 人员工持股平台 帕瓦合伙 指 深圳市帕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宏腾十号 指 广东宏腾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富镕投资 指 深圳富镕新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凌康技术 指 深圳市凌康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莞斯比特 指 东莞市斯比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西斯比特 指 广西斯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谷电子 指 深圳市天谷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司客户 中兴通讯 指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司客户 ABB 指 ABBLtd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司客户 阳光电源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274.SZ)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司 客户 上能电气 指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827.SZ),本公司客户 英搏尔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681.SZ)及其控制的公司, 本公司客户 欣锐科技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45.SZ),本公司客户 麦格米特 指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851.SZ),本公司客户 英飞源 指 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优优绿能 指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简称 指 释义 中恒电气 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364.SZ)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司客户 正泰电源 指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Vertiv 指 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许继电源 指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0400.SZ)的控 股子公司,本公司客户 长园深瑞 指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525.SH)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客户 泰坦动力 指 广东泰坦智能动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致瞻科技 指 致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京泉华 指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85.SZ) 可立克 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82.SZ) 顺络电子 指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38.SZ) 铭普光磁 指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002902.SZ) 美信科技 指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戈尔 指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922.SZ) 英可瑞 指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13.SZ) 通合科技 指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91.SZ) 基金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股票/A股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即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 简称 指 释义 将实施的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天健、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 指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