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JiangsuAcademyofEnvironmentalIndustryandTechnologyCorp.)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A座2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4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年【】月【】日 目录 声明1 发行概况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7 第二节概览9 一、重大事项提示9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2 三、本次发行概况1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4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16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4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24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6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6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6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7 第三节风险因素28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28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1 三、其他风险33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35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45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4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47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47 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9 八、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50 九、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50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51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51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53 十三、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60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60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61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62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63 十八、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64 十九、发行人员工情况67 第五节业务和技术7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7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98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32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41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42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155 七、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162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162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63 一、财务报表163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69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178 四、缴纳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情况179 五、主要财务指标182 六、经营成果分析184 七、资产质量分析208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25 九、报告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237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37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42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242 二、未来发展与规划246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53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53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253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255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55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256 六、同业竞争25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58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272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272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272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275 一、重要合同275 二、对外担保情况278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278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79 第十一节声明28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8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28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8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284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85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286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287 第十二节附件288 一、备查文件288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288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292 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314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318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320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320 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32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苏环院、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南京华创 指 南京市华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卓创 指 南京卓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通苏环 指 南通苏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镇江环境 指 镇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杰创 指 南京市杰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注销 南大和创 指 南京南大和创环境修复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苏环海安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海安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镇江苏鹤 指 镇江苏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安环院 指 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浦蓝大气 指 南京浦蓝大气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鹤林水泥 指 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发行人分公司 南京环科 指 南京环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历史股东,已于2021年2月注销 股东、股东大会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监事、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修订和补充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将于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省生态环境厅、省环保厅 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环科院 指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综合性环境科研事业单位 江苏省住建厅 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主板上市之行为 报告期 指 2020年、2021年、2022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环境技术服务 指 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建设项目环评、环境调查与鉴定、环境规划类服务、监理、运维及环保管家等服务 环境工程服务 指 受客户委托,由专业的环境工程服务商提供的,以解决客户环境污染问题为主要目标,以工程建设、运行为主要手段,而实施的工程化服务 环保设备集成业务 指 根据客户需求与项目特点,开展个性化设备参数优化,提供成套环保设备、平台集成,经项目系统整体调试与验收后,交付给客户 三废 指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环评 指 环境影响评价 能评 指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两高 指 高耗能、高排放 特别说明: 1、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1、业务的区域性风险 公司成立时间相对较短,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江苏省及周边区域的业务开拓。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江苏省内。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于江苏省内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54%、89.05%和97.05%。与全国性大型环保集团相比,公司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在江苏省内保持竞争优势或有效拓展省外业务,可能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行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对该行业及相关领域各种激励性或约束性政策对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具有重大影响。长远来看,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环保产业政策将逐步严格和完善。但短期来看,环保产业政策的制定、推出、执行、调整涉及范围较广,牵涉利益主体众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为复杂。 相关法规、政策可能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1)经营资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取得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司法鉴定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