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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4-06-29招股说明书江***
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chunHyperionsTechnologyCo.,Ltd. (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A5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部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海谱润斯主要从事OLED蒸镀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提纯服务。在早期OLED蒸镀材料主要被国外企业垄断情况下,公司致力于OLED蒸镀材料的自主开发,目前已研发量产9种OLED蒸镀材料,逐步打破国外OLED材料厂商垄断,与京东方、天马集团、华星光电、和辉光电等国内知名OLED面板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有效改善了国内OLED面板厂商多种类材料的供应链安全问题。 随着OLED面板在显示领域的渗透率进一步上升,以京东方为代表的国内企业与三星、LG等韩国企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各企业纷纷宣布投建8.6代AMOLED产线,这对OLED面板的供应链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OLED蒸镀材料产业链布局,保证OLED材料的全面自主可控,公司希望通过上市: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产能规划,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透明度和市场知名度,拓展更多优质客户。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架构并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执行了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高效可靠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有机电子材料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有机电子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对公司目前主营产品的产能提升和产品类型的进 一步扩充,旨在提升公司发展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巩固和提高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其中“有机电子材料产业化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延伸,该项目拟以公司核心技术、生产工艺和研发体系为基础,通过建设新的生产场所、购置新的生产设备等,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扩充OLED有机蒸镀材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OLED蒸镀材料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高性能有机电子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提升。针对OLED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对蒸镀材料企业研发响应要求高的行业特性,公司拟在现有研发基础上,新增器件制备及性能检测设备,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提高材料研发及导入速度,以更好地跟进市场需求,推进研发成果商业化。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减少潜在的财务费用和偿债压力。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质管控为保障,深耕OLED蒸镀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纯服务,已成为国内较早实现OLED蒸镀材料规模化量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639.71万元、29,581.72万元和34,881.08万元,逐年增长; 实现净利润4,544.40万元、8,474.12万元和10,179.31万元,盈利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是一家典型的研发成果转化的高科技企业,通过工艺改良与研发创新满足客户的迭代需求是公司发展的立足之本。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OLED面板企业的需求,稳定已量产供应的OLED蒸镀材料业务,并积极进行研发投入,配合客户不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量产,完善自身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实力,亦为客户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将积极跟进面板厂商在OELD器件结构方面的经验积累,在研发阶段即导入光学性能指标,成为具备向客户提供OLED蒸镀材料的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签字):_ 李晓华 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本次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6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666.67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5 目录6 第一节释义11 一、一般释义11 二、专业释义14 第二节概览17 一、重大事项提示17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0 三、本次发行概况21 四、主营业务概况22 五、板块定位情况23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7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8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8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28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28 第三节风险因素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2 三、其他风险34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演变情况36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6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68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68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情况6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6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7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78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84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86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87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二年内的变动情况 ...............................................................................................................................8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88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90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92 十七、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94 十八、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100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10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10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2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50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73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85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198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210 八、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226九、发行人境外经营与境外资产情况231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32 一、财务报表232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235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237 四、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和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238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240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40 七、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1 八、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265 九、分部信息266 十、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67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268 十二、盈利预测报告269 十三、经营成果分析269 十四、资产质量分析297 十五、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312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21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2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22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324 三、未来发展规划325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328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328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32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2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329 五、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330 六、同业竞争332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333 八、关联交易343 九、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的制度安排343 十、报告期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345 十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346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347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347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348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357 四、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357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359 一、重大合同359 二、对外担保情况364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64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364 第十一节声明365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6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6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6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69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7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71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73 第十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