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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跨境理财通和跨境资管的比较分析

2024-11-21潘宇昕、朱琳万和证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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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跨境理财通和跨境资管的比较分析

2024年11月21日 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的比较分析 证券研究报告|宏观研究|专题报告 核心观点 202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公开发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征求意见,预示着“跨境资管”试点业务有望落地。2024年1月“跨境理财通”正式升级为2.0版本。二者都是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新型业务模式,在业务框架设计上各有侧重: 一是跨境开放模式不同。“跨境理财通”面向粤港澳地区,采取的是双边协定开放的方式。海南“跨境资管”试点采取的是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对来自境内、境外的投资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二是投资产品不同。重叠的部分在权益、固收类公募产品,区别在于“跨境理财通”的投资范围覆盖至存款,且“北向通”的公募 基金风险等级覆盖R1至R4,高于“跨境资管”风险等级范围;“跨境资管”覆盖了私募产品,投资策略可以更加灵活。三是参与主体不同。“跨境理财通”投资者为粤港澳地区居民个人,“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境外机构和个人。“跨境理财通”投 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港澳及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并不限于大湾区广东九市,“跨境资管”产品发行主体为海南自贸港内的金融机构。销售机构及合作机构的选择范 围上也存在不同。四是账户及资金划转不同。“跨境理财通”投资者可同时通过银 行及券商参与跨境理财通,须在所在地设有汇款户,在目标市场设投资户,两个账户配对后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投资者可通过汇款账户把资金汇至投资账户,再通过投资账户购买相关产品。跨境结算采用人民币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跨境资管”境外投资者的汇款户可以是境外银行的账户或开在境内银行的非居民账户或用于购买及赎回资管产品的其他同名账户,投资账户是在海南自贸港试点银行开设的,投资账户可以是多币种账户。 “跨境理财通”侧重财富管理端,是促进粤港澳金融服务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国际财富管理集聚示范区的重要创新。“跨境理财通”是首个专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互联互通机制,与粤港澳大湾区财富管理需求高度适配,有助于缓释境内外地域差异及制度障碍,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财富管理体系。“跨境理财通”的制度框架涉及人民币的跨境划汇,资金、产品、金融基础设施的互通以及监管政策的衔接与调整等,通过“跨境理财通”可以更加清晰地发掘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难点和挑战,从而推动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跨境理财通”的开通,将进一步激活大湾区内财富管理行业,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吸引更多金融相关人才落户,由此将扩大大湾区管理市场的辐射范围,同时,更多国际性金融机构将布局大湾区,推动建立国际财富管理集聚示范区。 “跨境资管”侧重资产管理端,是面向全球金融开放、吸引国际资本汇聚海南的重要抓手。资产管理中心是吸引国际高能级资本的重要抓手,全球国际化大都市,如 纽约、伦敦、东京、北京、上海等都是知名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海南自贸港选择“跨境资管”作金融对外开放的首项创新型举措,是海南“弯道超车”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突破口。资产管理机构对固定资产和沉淀财富的依赖度相对较低,以专业人士为核心,对营商环境等外部因素更为敏感,海南在税收、产业政策、人才政策方面具有优势,有条件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方面上走在全国前列,吸引外资资管机构和资管人才落户海南。随着“跨境资管”的各项措施推进落实,海南将呈现出各类资金集聚、外资机构集聚,产品创新活跃、行业交流活跃的面貌,为金融资产特别是人民币资产高效配置提供一个良好平台。 作者 潘宇昕.CFA分析师 资格证书:S0380521010004 联系邮箱:panyx@wanhesec.com联系电话:(0755)82830333-128 朱琳分析师 资格证书:S0380521120001 联系邮箱:zhulin@wanhesec.com联系电话:(0755)82830333-121 请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重要声明 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机构迎来国际化经营的新机遇与挑战。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财富持续增长,全球资产配置受到中国居民特别是高净值人群的热捧。同时,持续蓬勃发展的中国内地市场也成为境外投资者的向往之地。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趋势不会改变,跨境工具和市场将不断丰富,同时,随着部分制造产业链外迁、国内消费产业和互联网巨头出海、中国与东盟国家和中东国家合作的持续拓展,为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机构的国际化布局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中资机构可以整合境内外资源,或寻求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中资机构通过借鉴境外市场的先进理念,研发更为丰富独特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国际化、多元化、个性化的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服务,促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断扩大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风险提示:政策理解不到位、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正文目录 前言4 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的比较4 (一)跨境开放模式不同4 (二)投资产品不同5 (三)参与主体不同6 (四)账户及资金划转不同7 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的市场影响分析8 (一)跨境理财通侧重财富管理端,是促进粤港澳金融服务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国际财富管理集聚示范区的重要创新8 (二)跨境资管侧重资产管理端,是面向全球金融开放、吸引国际资本汇聚海南的重要抓手 ................................................................................................................................................9 (三)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机构迎来国际化经营的新机遇与挑战9 风险提示10 图表目录 表1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业务的投资产品列表5 表2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业务在投资主体上的区别7 表3跨境理财通内地已报备试点银行信息表(截至2024年11月1日)9 表4跨境理财通内地已报备试点证券公司信息表(截至2024年11月1日)10 前言 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时代金融工作的要求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时代使命,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在这过程中就需要构建开放新格局,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启动沪深港通、沪伦通、内地与香港债券通、互换通,到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 随着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深化,港澳及海南自贸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有序推进,跨境投资产品供给不断丰富,中国的跨境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务或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顺应“东风”,利用国内外市场为投资者提供多元的财富管理渠道成为趋势,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跨境资管”)业务就是这方面的具体尝试。 2021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发布,标志着“跨境理财通” 的正式推行,2024年1月正式升级为2.0版本,目前“跨境理财通”已试点两年,总体平稳运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者需求。202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公开发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征求意见,预示着“跨境资管”试点业务有望快速落地。目前“跨境资管”试点业务的具体细节尚在敲定中,未正式实行。从业务设计上看,二者都是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新型业务模式,是对跨境资产管理多元化业务模式的有效探索,对于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促进内地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均有重大意义。 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的比较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跨境资管”业务是指境外投资者在海南自贸港内试点银行开立投资专户,以其境外自有资金汇入投资专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购买海南自贸港内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在海南自贸港向境外投资者销售的资产管理产品。二者都是对跨境资产管理和跨境财富管理业务模式的有效探索,但是在业务框架设计上各具特点、各有侧重,体现了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定位采取差异化的开放措施、多管齐下探索金融创新与开放的特点。具体来看: (一)跨境开放模式不同 “跨境理财通”是面向粤港澳地区,采取的是双边协定开放的方式模式,按业务发生地进行管理。“跨境理财通”分“南向通”和“北向通”。2021年2月,三地金融监管机构就“跨境理财通”的监管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主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以“业务发生地管理”为原则,即人民银行、金监总局、证监会监管“北向通”业务,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监管“南向通”业务。二是试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理财产品赎回所得资金将以人民币原路跨境汇回,实现闭环管理。三是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业务发生地管理”为原则,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在资金跨境汇划、理财产品购买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投诉,按负责相关业务的银行所在地,由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跨境资管”是面向全球,采取的是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对来自境内、境外的投资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海南“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开放,不限特定区域,也没有与境外监管机构签署有关协议,但要求境外投资者所属国家或地区应为已与我国签定金融监管协议并保持有效 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在海南的境外投资者用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购买资管产品采取 与境内投资者相同的管理模式,境外投资者用来源于境外的资金购买资管产品,才需开立投资专户,而不是单纯的根据投资者所属国家或地区来界定境外资金。 开放模式的不同与两地的开放定位相关。粤港澳大湾区的主要目标在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实现粤港澳三地的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互联互通就是重要内容,“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标志着金融领域进一步整合粤港澳三地制度、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优势,实现区内的金融服务便利化,成为国家高层次对外开放和创新引领经济转型的重要窗口。而海南自贸港,定位于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向全球自主开放的新平台,服务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吸引全球要素、配置全球资源中发挥关键作用,由于开放范围更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聚集,资金的来源和投向也更为复杂多样,因此海南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的风险防控难度比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要大,前期仅采用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 (二)投资产品不同 “跨境理财通”南北向开放产品程度类似。“北向通”投资产品包括:内地销售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内地理财公司发行的“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南向通”的香港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存款,主要投资于大中华区股票的“非复杂”股票基金,以及低风险至中高风险等级的“非复杂”基金;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债券。“南向通”的澳门投资产品与香港类似,增加了低风险且结构相对简单的理财产品。 “跨境资管”试点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四类产品,分别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及私募理财产品;“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R1”至“R3”风险等级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二者重叠的部分在于常规的权益、固收类公募产品,区别在于“跨境理财通”的产品范围覆盖至存款,且“北向通”的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覆盖“R1”至“R4”风险等级,高于“跨境资管”产品覆盖范围。“跨境资管”则覆盖了私募产品,投资策略可以更加灵活。 表1跨境理财通与跨境资管业务的投资产品列表 类别 跨境理财通 跨境资管 北向通 南向通 投资产品 ○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内地理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