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散煤燃烧治理研究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为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国家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散煤燃烧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 压煤减煤总体目标: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至6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
-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推广洁净煤和型煤。
- 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天然气或电力替代煤炭。
二、点源治理转向面源治理
起初,国家重点治理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的点源污染。近年来,随着环境治理力度加大,燃煤电厂、区域燃煤锅炉等集体燃煤已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逐渐从点源污染转向面源污染,即散煤燃烧治理成为工作重点。
三、京津冀环境问题的协同性
- 雾霾天气的区域性:2013年,中国中东部地区发生了多次灰霾污染事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最为严重。
- 高区域传输贡献率:燃煤污染对PM2.5的贡献率最高,京津冀三地具有区域效应,需协同治理。
- 同步监测协同治理:环境保护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目标是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PM2.5浓度下降25%左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 推进速度不均衡:工作进度存在地区差异,大气污染的区域传输问题突出。
- 政策执行有待改善:政策配套、协调和协同问题需解决。
- 地方政府面临更大压力:需要更多切实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 能源消费观念有待转变:提高清洁能源支付意愿,强化示范性,构建市场机制。
五、影响因素
- 政策因素:政策共性与地区个性的矛盾,政策制定自上而下的逻辑惯性,政策施行条件成熟的渐进性。
- 体制机制因素:行政部门信息对称性,基层政府的政策激励性,政策宣传的精准度。
- 其他因素:环保意识与行为之间的差异,散煤替代意愿与能力之间的差异,市场机制的构建。
六、政策建议
- 政府部门:纳入区域协作体系,加强部门纵横联动,合理设置工作议程。
- 培育清洁能源市场:培育清洁能源市场,提升清洁产品质量和行业整体水平,从源头上杜绝散烧煤“复烧”问题。
- 推动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加强绿色生活价值观念引领,将环保意识转化为环保行为,塑造绿色生活方式示范阶层。
结论
京津冀地区散煤燃烧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策略,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推动散煤燃烧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