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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规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类型碳排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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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规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类型碳排放研究

广东省国土规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类型碳排放研究 PromotingCarbonEmissionsPeakandCarbonNeutralityofGuangdong-StudyonCarbonEmissionofLandTypebasedonTerritorySpatialPlanning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 GuangdongAcademyofEnvironmentalScienceFebruary,2023 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土规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类型碳排放研究 支持单位:能源基金会 承担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技术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廖程浩技术负责人:李易熹 主要参与人员:熊雪晖、王霄、向男、许鸿伟、罗银萍、李敏辉、董凯辉、黄宝莹、王明旭 审核:张永波 目录 摘要1 第一章项目概述4 1.1项目研究背景4 1.2项目研究目标与内容5 1.3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6 1.4研究范围和基础数据8 第二章广东省建设用地碳排放情况10 2.1广东省碳排放现状10 2.2广东省建设用地与碳排放耦合分析11 2.3广东省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与国内其他区域水平总体相近 ...........................................................................................................15 2.4城市开发强度对广东城市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影响显著16 2.5广东省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与单位用地生产总值、人口密度正相关17 2.6广东省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规模、现代产业规模等指标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18 第三章广东省主要领域“用地-碳排放”关联分析20 3.1行业领域“用地-碳排放”耦合关联20 3.2省内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关联特征20 3.3道路交通运输用地碳排放强度关联特征25 3.4居民生活用地碳排放强度关联特征26 3.5服务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关联特征32 3.6农业、建筑业用地等地类碳排放强度关联特征35 3.7广东不同用地类型碳排放强度略高于国内其他地区36 第四章典型行业“用地-碳排放”耦合关联分析38 4.1典型行业工业用地数据POI(PointofInterest)38 4.2典型行业点源碳排放网格清单41 4.3广东“两高”行业用地碳排放强度显著高于其他行业企业 ...........................................................................................................42 4.4典型行业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均值呈现M3>M1>M2特征 ...........................................................................................................43 4.5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降低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和管控措施仍有完善空间44 4.6省内重点行业企业单位用地碳生产力水平差异较大46 第五章广东省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评估48 5.1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指数评估体系48 5.2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指标评估结果50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52 6.1结论52 6.2政策建议54 参考文献57 III 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土地作为人类碳排放活动的重要载体,探索碳排放空间特征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以2020年为基准年,关联耦合广东省2020年能源消费与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格局下的土地利用碳排放空间特征展开了分析。研究从不同单元、行业尺度探讨广东省“土地利用-经济活动-碳排放”的相互关系,探索提出了工业企业用地碳生产力的概念,以广东各城市为例构建了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评估体系。研究成果可为国内对不同空间尺度、不同用地类型的土地利用碳排放强度和空间特征基础研究提供支撑,能够为国土空间规划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广东省各级行政单元建设用地碳排放差异较大,省内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现象在碳排放方面同样突出。广东城市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现代产业发展水平等指标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表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增速将逐步放缓。产业结构高端化有效提升了深圳土地利用和经济产出效率,推动深圳进入倒“U”型曲线的右上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领跑全省;而粤东西北大部分城市仍处于经济总量规模偏小、现代产业集聚能力偏弱、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的发展阶段,处于倒“U”型曲线左下侧。 建设用地类型对广东碳排放影响显著,城市间不同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差异较大。产业结构和区域综合发展发展水平均处于领先水 平的珠三角城市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显著优于产业层次偏低、工业发展模式较粗放的粤西和粤北城市;而在道路交通、商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珠三角城市的用地碳排放强度总体高于粤东西北地区。 现行工业工地分类标准未能精准识别广东工业节能降碳潜力,本研究在企业单位用地碳排放和碳强度基础上提出的工业企业用地碳生产力概念能更综合评判企业用地的碳排放和产出效率水平。省内工业行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均值呈现M3>M1>M2特征,表明仅定性从是否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产生影响进行划分不足以系统全面反映省内行业企业用地碳排放特征。研究将不同行业单位用地产出碳排放强度前20%的高值水平划定为判断行业企业用地碳生产力水平的指示值,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陶瓷、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碳生产力水平的建议指示值分布在26~240吨CO2/(万元.km2)。 深圳、广州已初步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省领先。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是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评分前五位的城市,云浮、韶关、河源、梅州、阳江是后五位的城市,省内区域间和区域内部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均衡现象显著。 研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开展建设用地碳排放评估,建立完善系统统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二是探索将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目标要求纳入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分行业提出工业用地碳排放强度、单位用地碳生产力等指标值和管理要求。三是开展工业用地分类标准的更新完善工作,探索定期开展重点工业行业企业用地碳生产力水平评估。四是在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 影响评价中增加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相关评价指标,提高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绿色集约水平。五是构建国土空间碳核算体系,建立全国、省、市、县尺度的建设用地碳排放强度数据库。 第一章项目概述 1.1项目研究背景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事关人类可持续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年来,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广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11~2020年期间碳强度累计下降超44%。广东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份,持续扎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驱动程度逐步降低。全省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碳强度累计下降23.9%,“十三五”期间碳强度累计下降约22.35%,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1]。 土地作为人类碳排放活动的重要载体,探索碳排放空间特征对于引导广东省区域内部产业、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主要以指导性政策、原则性要求为主,对国土空间规模、结构、布局等与 碳排放之间的关系仍有待研究。目前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多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并没有充分考虑空间因素,常常忽略了国土空间是所有人类活动的载体;另一方面。目前对广东省土地利用碳排放的特征分析的针对性仍然有待提升,部分研究忽略了区域排放差异,或较为简单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得出的研究结果不能支撑面向碳减排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精准需求。有必要对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格局下的土地利用碳排放进行深入分析,剖析不同区域尺度变化下的空间格局与碳排放的关系,为推进广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建言献策。 本研究旨在“自下而上”分析涵盖省内工业、交通、居民生活、商业等主要碳源的排放情况,理清省内主要用地类型的碳排放情况,从不同单元、行业尺度探讨广东省“土地利用-经济活动-碳排放”的相互关系,分析省内主要用地类型的碳排放强度,研究区域、用地类型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差异,支撑主管部门识别土地利用碳排放的管控潜势。 1.2项目研究目标与内容 1.2.1研究目标 “自下而上”构建广东省2020年涵盖工业、交通、商业服务业、居民生活等主要能源消费领域的碳排放网格清单,基于广东省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建立一套不同建设用地地类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数据集。并进一步从纵向维度识别省内区域、城市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碳排放 的关系和特征,横向维度分析不同行业用地碳排放强度,挖掘不同尺度国土空间用地结构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规律,为广东省国土规划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提供基础支撑。 1.2.2研究内容 一是对广东省2020年主要领域、区域的碳排放进行“自下而上” 的调查分析;二是针对主要用地类型,以2020年碳排放情况为基准,对省内各片区的主要用地类型碳排放强度进行精细到区县尺度的研究;三是针对工业行业,通过重点行业和典型企业碳排放调查,将点源排放情况落到地块,分析典型行业企业的用地碳排放情况。四是构建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并以广东为例分析21地市土地利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最后总结提出政策建议,为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用地结构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撑。 1.3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广东省国土空间碳排放相关研究[2][3][4]认为广东省的碳排放主要源自于城镇经济社会活动产生的化石能源消费排放,土地利用作为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载体承载了该用地类型上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排放量。由于当前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清单对行业领域的分类标准主要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口径、范围与常见土地利用分类存在显著差异,许多对广东省城镇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和广东省重点领域、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研究主要采取独立研究的方式,对碳排放的空间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本研究建筑业碳排放空间网格清单针对的建筑业(ConstructionBusiness)指国民经济中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维修活动的物质生产部门,由以下四个大类组成: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征和土地利用的碳排放缺乏系统关联。 图1能源消费端碳排放分解逻辑 为了将分部门碳排放清单数据与广东省主要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耦合关联,本研究建立了消费端视角的广东省2020年碳排放清单。本报告采用有关研究观点[5],将电力、热力等能源供应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分摊到终端消费领域,即终端碳排放中的间接排放部分。如图1所示,研究团队对电力行业生命周期碳排放进行拆解,将企业自耗电以及非生产过程能耗产生的碳排放作为企业的“消费侧碳排放”,将能源企业作为生产原料消耗的化石能源产生的“生产侧排放”视作已经分摊到各行各业用电产生的间接排放中。这样既能够避免在“自下而上”核算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