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加速整合,集中度持续提升连锁药店行业研究框架专题报告 证券分析师:杜永宏执业证书编号:S0630522040001证券分析师:伍可心执业证书编号:S0630522120001 联系方式:wkx@longone.com.cn 2024年11月04日 www.longone.com.cn 核心观点 ●行业需求端:药品需求持续增长,处方外流持续推进。2023年,药店市场总体规模约为6500亿元,2015-2023年CAGR为9.07%,零售药店终端销售规模占全国药品销售终端29.3%。随着人口老龄化,慢病患者人群增加,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药品需求和非药需求都在增长;政策方面,医药分业持续推进,处方外流增量可期;集采未中标药品流向院外,双通道、门诊统筹等带动长处方持续外流。 ●行业供给端: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有望加速整合。2023年,药店百强企业收入合计为3070亿元,市占率为59.5%;百强连锁企业平均拥有门店数量约1548家。2023年店均服务人口为2155人,较2012年下降33%,竞争愈发激烈。政策方面:医保监管趋严,各地比价系统相继上线,纳入门诊统筹资质要求较高。总体来看,行业有望加速整合,单体药店及中小连锁或加速出清。 ●行业关键指标:过去10余年呈稳步提升态势。2023年,行业店均品单价为31.6元,较2013年增幅为24%;客单价为80.8元,增幅为42%;客品数为3.1件,基本保持稳定。2012-2023年,行业日均坪效从60.5元/㎡增长至72.4元/㎡,增幅为19.7%;行业日均人效从1203元/人增长至1344元/人,增幅为11.7%。 ●行业发展逻辑: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凭借多重优势,多渠道扩张经营网络;承接外流处方,扩大药品销售规模,积极拥抱门诊统筹政策,提供多元化的品类及服务;数智化赋能,精细化选址开店、仓储管理、优化会员管理,提升运营效率等。 ●个股推荐:老百姓、益丰药房等。 ●风险提示:门店扩张速度不及预期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门店合规经营带来的品牌风险等。 2 目 一、行业需求分析二、行业供给分析 录 三、行业关键指标分析四、行业主要发展逻辑五、个股推荐 六、风险提示 证券研究报告HTTP://WWW.LONGONE.COM.CN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 产业链上下游分析 传统药店产业链上下游 中游-连锁药店 上游-供应商 供应商:药企及医药流通企业 连锁药店 下游-终端 医药零售为主:消费者 资料来源:各公司官网,东海证券研究所绘制 4 药店行业需求分析 药店行业需求增长驱动因素分析 药品需求增长 老龄化加深,药品类如慢性病患者人群扩大 药店行业需求变化分析 医药分离大势所趋,处方外流增量可期 集采未中标药品流向院外市场,如高毛利原研药品 非药品类需求增长 健康监测、维护器械家庭化带动的需求增长 健康意识提升,非药品如滋补类中药饮片、保健品等需求扩大 资料来源:东海证券研究所绘制 5 药店市场规模稳健增长,近年增速略有放缓 ●2023年药店市场总体规模约为6500亿元(yoy+3.17%),2015-2023年CAGR为9.07%;细分来看,2015-2019年 CAGR为11.96%,2019-2023年CAGR为6.25%。疫后,药店行业整体增速较疫情前显著放缓;我们认为分析主要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干扰:1)药店行业相对饱和;2)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高速放量,基数较高;3)集采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下行;4)各地门诊统筹落地速度与细则不一对药店行业产生客流倒吸影响;5)非药品类多元化仍有待推进。 全国药店市场市场规模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药店,东海证券研究所 6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占比逐年提升 ●全国药品终端市场稳步增长,2023年已达到1.9万亿元;2016-2023年CAGR为3.35%;其中,2016-2019年CAGR为 6.24%,2019-2023年CAGR为1.24%,近年增速受多因素影响放缓。药店销售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零售药店终端销售规模占全国药品销售终端29.3%。 全国药品终端市场规模全国药品终端渠道占比 100% 90% 80% 70% 60% 68.4% 68.0%67.4% 66.6% 64.0% 63.5% 61.8%61.3% 50% 40% 30% 20%22.5%22.6% 22.9% 23.4% 26.3% 26.9%29.0%29.3% 10% 0% 9.1% 9.4%9.7%10.0%9.7%9.6%9.2%9.4% 2016201720182019 2020 零售药店 2021 2022 公立医院 2023 公立基层医疗 资料来源:米内网,东海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米内网,东海证券研究所 7 政策推进医药分业,处方外流大势所趋 ●我国医药分业改革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探索期:允许处方外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推进期: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患者购药的重要渠道,探索将门诊药房剥离。深化改革期:患者可凭 长期处方在零售药店购药,双通道药品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统一使用医保支付、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可纳入统筹。 医药分业与处方外流的相关政策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药店,东海证券研究所 8 处方药销售占比持续提升 ●伴随系列政策持续落地,从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结构数据来看,处方药占比持续提升,2023年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占药品规模比重为58.7%,较2012年提升8.1个百分点。 70% 60% 50% 40% 30% 20% 10% 0% 2012A2013A2014A2015A2016A2017A2018A2019A2020A2021A2022A2023A 处方类 非处方类 药店处方药销售占比持续提升 资料来源:商务部,东海证券研究所 9 双通道机制完善,药店医保品种扩容 ●2021年5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医保谈判药品可在符合条件的药店购买并享受与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模式,细则由省级医保确定。零售端医保报销药品的扩容将给药房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尚未进院的药品可在药店享受医保报销。同时,药店也可通过“双通道”承接国谈药品,进一步推动处方外流。“双通道”要求更严格的药店管控体系,对药店的医保管理、仓储冷链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经营成本,头部连锁药店企业有望持续受益。 省市 发布时间 关键节点 药品收纳情况 安徽省 2021年6月 6月30日前,合肥在内的6个市;9月30日前,全省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收纳188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 部分省市双通道政策情况 江苏省 2021年6月 -收纳100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 湖南省 2021年8月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双通道”单行支付目录共收录药品通用名180个,包括西药168个、中成药12个,共有药品商品名品种258个 山西省 2021年8月 各市要在8月底之前,将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报省医保局备案特药共139个,国家谈判药品中的36个药品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范围,其他国家谈判药品按普通 乙类药品管理 广东省 2021年9月 各地要于2022年1月1日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收纳221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 湖北省 2021年10月 自2021年11月20日起执行包括罕见病、抗癌药等121个品种 河北省 2021年10月 2021年11月底前,各统筹区至少要按程序遴选确定1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收纳211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 浙江省 2021年10月 11月底前,确保县(市、区)域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药店 中成药59种,西药162种,共221种 上海市 2021年11月 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收纳96种不同规格国家谈判药品 云南省 2021年12月 自2022年3月起实行,6月底前,确保每个县(市、区)域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药店 明确国谈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并动态调整。国谈品种数量增加至275个,收纳275种 山东省 2021年10月 各市在2022年5月底前将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 将协议期内的275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 资料来源:各省医保局官网,东海证券研究所 10 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扩充 ●2021年,《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职工医保账户进行调整,个人账户规模收缩,原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2%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全部计入统筹账户。各省级政府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 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调整后:个人账户:可实行家庭共济以支付直系亲属的医疗、医药及医保费用。新的制度功能转换,达到了共济保障、代际保障、提升管理效能的制度结果。统筹账户:逐步将门诊里多发病、常见病、慢性病、特病纳入支付范围;定点药店购入处方药,符合规定的纳入支付范围。 ●同年,《医保定点暂行办法》中在此明确统筹账户的对接,进一步促进了处方外流到药店。 医保账户调整情况 资料来源:《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东海证券研究所绘制 11 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处方外流有望提速 ●2023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善基金支付、结算与监管等相关规定,是继医保账户调整后进一步落实扩大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举措,统筹对接推进超预期。本次鼓励药店开通统筹服务,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可开具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有望进一步加快处方外流。 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大类 细项 主要内容 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 支付范围确定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总额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 强化管理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收到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结算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配套政策 加强药价协同 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倡导参考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价格销售医保药品 资料来源:国家医保局,东海证券研究所 加强处方流转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最长可开具 12周 12 集采为药店引流增收 ●2019年,集采扩围意见提出,医保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集采,且允许其适当加价,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2021年,《“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鼓励定点药店参与集采。 ●集采落标品种及原研药销售成为连锁药店增收引流利器:1)药店购药品种更齐全。医院在集采实施后,基本只提供集采品种。院外零售药店市场成为未中标品种主要销售渠道,比如原来医院销售规模较大的落标品种和外资原研药都能给零售药房带来较大机会。2)连锁药店采购议价能力强,集采品种定位为引流品种。3)同价且更高可及性。连锁药店可及性远高于医院,且不需要挂号费和长时间排队,购药更便捷。 鼓励药店参与集采的相关政策 政策名称 机构 时间主要内容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明确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 医保局等多部委 自愿参加集采扩围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用量可以 2019年参与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允许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其余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东海证券研究所 13 目 一、行业需求分析二、行业供给分析 录 三、行业关键指标分析四、行业主要发展逻辑五、个股推荐 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