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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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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出售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人民币11,2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光能源”)。因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执法监334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祥光能源协商一致同意就出售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延迟12个月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根据惠州浩宁达启动的执行回转程序的法律结果或进展情况,在延迟期限内或延迟期限届满后协商重新评估惠州浩宁达100%股权的价值并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届时各方再签订具体的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收到法院执行 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截至报告期末,惠州浩宁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绿能”)拟共同投资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氢美”)。鹏飞氢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00%;鹏飞绿能认缴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以自有资金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鹏飞氢美增资2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2,750万元人民币,鹏飞绿能增资12,25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鹏飞氢美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鹏飞氢美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关于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对其下属子公司沁源氢美增资18,000万元以及聚能新燃料增资4,000万元。增资后,沁源氢美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聚能新燃料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沁源氢美和聚能新燃料仍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或股权事项 1、收购方山站和交口站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分别以1,259万元、2,683万元的不含税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为含税价格,最终税额以转让方开具的增值税票上注明的税额为准)收购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的方山加气站、交口加气站。截至目前,聚能新燃料持有的方山加气站和交口加气站已经具备经营条件并且完成了资产交割,前述两座加气站资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资产收购及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收购寿阳站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672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自然人王晓亮、闫建明分别持有的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阳润泽”)51%、49%的股权。截至目前,寿阳润泽已办理完成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晋中市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聚能新燃料持有寿阳润泽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寿阳润泽51%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收购宁武站和安泽站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765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山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聚能新燃料下属全资子公司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1,355万元的含税交易对价收购安泽县源通洁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泽加气站。截至目前,宁武源通已完成股权交割,宁武源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安泽聚能持有的安泽加气站已经具备经营条件且完成了资产交割,安泽加气站资产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资产收购及股权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资产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五)关于投资新建项目事项 1、对外投资建设“120MW光伏发电制1000吨/年绿氢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能 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氢美”)拟投资新建“120MW光伏发电制2000吨/年绿氢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70,20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沁源氢美根据外部政策变化拟调整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及绿氢年产量。本次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氢气年产量主要原因系沁源氢美根据外部政策变化,对本项目的上网电量和自行消纳电量的比例进行调整,因自行消纳电量比例下降导致绿电制绿氢的绿氢年产量随之减少。为保证本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相应调整其对外投资总额。就本次调整事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120MW光伏发电制2000吨/年绿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对外投资建设“262.5MW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宁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城氢美”)拟投资建设“262.5MW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313,501.5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六)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分别与天蝎座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以下简称“天蝎座基金”)、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女士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蝎座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