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证券简称:中科云网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490,032.14 36.74% 111,422,552.36 -2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07,769.36 36.56% -38,582,565.47 6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303,722.33 53.67% -38,502,231.73 5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3,249,325.77 1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6 36.56% -0.0471 64.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6 36.56% -0.0444 66.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55% -71.66% -638.64% 20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54,223,681.17 678,265,768.69 1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159,063.38 25,332,638.26 -87.5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45.00 14,815.55 主要系公司获得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834.20 55,681.79 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14.36 -153,019.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88.13 2,188.13 合计 -4,047.03 -80,333.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2.25万元,与上期同比减少23.06%,收入主要构成为餐饮团膳和新能源光伏业务。 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度末增减率 原因及说明 货币资金 6,512,728.34 34,767,935.07 -81.27% 主要系支付新能源光伏项目工程款、设备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00 -100.00% 系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预付款项 71,331,055.98 1,989,251.98 3,485.82% 主要系预付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款项所致。 存货 435,748.63 297,966.51 46.24% 系团膳项目原材料结存。 投资性房地产 - 5,049,600.93 -100.00% 系租赁到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 1,749,700.86 1,221,036.08 43.30% 系新增租赁所致。 短期借款 34,048,979.17 12,106,458.90 181.25% 主要系新能源光伏项目业务增加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462,073.25 - 系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项所致。 应付账款 17,944,378.55 26,763,758.18 -32.95% 主要系支付设备款所致。 合同负债 64,480,283.88 5,082,959.02 1,168.56% 系收到客户预付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9,053,205.30 4,165,330.50 117.35% 系应付未付薪酬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651,643.82 440,341.64 47.99% 系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1,591.51 614,849.73 43.38% 系租赁房屋变化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8,223,788.61 304,977.55 2,596.52% 系收到客户预付款所致。 递延收益 16,290,797.19 12,000,000.00 35.76% 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 量表项目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率 原因及说明 其中:营业成本 97,340,120.48 151,593,441.98 -35.79% 主要系剥离游戏业务所致。 税金及附加 218,866.38 460,647.42 -52.49% 系缴纳增值税影响。 研发费用 - 544,420.42 -100.00% 主要系剥离游戏业务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49,325.77 -37,311,377.97 10.89% 主要系剥离游戏业务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05,107.79 -284,316,582.31 90.15% 主要系支付设备、工程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99,226.83 271,742,291.29 -87.86% 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吸收投资及公司股权激励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64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3% 142,876,100 0 质押 110,360,000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3% 16,800,000 0 质押 16,800,000 黄婧 境内自然人 1.26% 11,000,000 6,000,000 不适用 0 单小龙 境内自然人 0.96% 8,353,470 0 不适用 0 聂斌城 境内自然人 0.72% 6,288,030 0 不适用 0 方健 境内自然人 0.72% 6,219,354 0 不适用 0 秦国伟 境内自然人 0.67% 5,800,000 5,800,000 不适用 0 潘婕 境内自然人 0.65% 5,695,800 0 不适用 0 陈继 境内自然人 0.64% 5,609,318 4,206,988 不适用 0 沈洪秀 境内自然人 0.60% 5,210,000 3,907,50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76,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876,100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 单小龙 8,353,470 人民币普通股 8,353,470 聂斌城 6,288,030 人民币普通股 6,288,030 方健 6,219,354 人民币普通股 6,219,354 潘婕 5,695,800 人民币普通股 5,695,800 翁史伟 5,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 黄婧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张长江 4,2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4,268,800 王勇 4,218,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18,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陈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且陈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与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除上述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报告期末,股东潘婕持有5,695,800股公司股份,其中2,683,6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说明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科高邮N型高效光伏电池一期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项目流动资金,中科高邮拟申请银行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 向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执行利率不低于4.35%,另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保证责任;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向其他 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为满足中科高邮运营资金需求,调剂银行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经与高邮农商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中科高邮拟变更向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的额度,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增至3,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公司 不再提供担保。同时,中科高邮以名下不动产为2,5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年,公司以位于上海杨浦区办公铺为3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35%/年,公司为2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追加上海杨浦区办公铺抵押物二押,执行利率4.35%/年,本次授信款项用途为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授信期限8个月。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科高邮新能源光伏业务的经营发展,经高邮农商行同意,公司将该3,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为该借款展期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向高邮农商行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