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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7财报-
中科云网:2023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06证券简称:中科云网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514,797.91 26,234,801.42 5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091,946.35 -624,246.93 -4,56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0,195,274.56 -1,303,375.84 -2,216.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0,970.95 -4,717,856.97 126.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5 -0.0008 -4,3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5 -0.0008 -4,3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95% -0.70% -54.2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7,354,987.16 197,705,594.89 8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3,219,727.31 67,492,209.68 -35.9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6,419.38 主要系增值税免征及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6,003.08 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318.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264.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39.80 合计 1,103,328.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24%,主要系上年第四季度新拓展的团膳项目在本报告期体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09.19 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844.67万元,亏损主要原因系互联网业务新游戏产品前期 市场培育投入较大,导致亏损1,716.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盈利468.96万元相比,由盈转 亏,影响金额2,185.70万元;另本报告期内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股份支付费用469万 元,二者合计影响报告期归母净利润2,654.70万元,剔除该影响后,报告期归母净利润与上期基本持平。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末增 减率 原因及说明 货币资金 81,444,502.58 103,338,428.71 -21.19% 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000,000.00 2,000,000.00 1200.00% 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短期借款 4,700,000.00 3,000,000.00 56.67% 系新增银行普惠贷款所致。 应付账款 30,304,987.89 20,282,131.39 49.42% 系新增团膳项目增加应付账款所致。 合同负债 3,477,375.68 5,493,435.30 -36.70% 系客户充值款变化所致。 其他应付款 226,774,218.11 90,481,163.04 150.63% 主要系子公司股东移交的在建工程相应增加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08,642.54 329,606.12 -36.70% 系客户充值款变化所致。 租赁负债 222,692.17 433,998.52 -48.69% 系转出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率 原因及说明 营业收入 41,514,797.91 26,234,801.42 58.24% 主要系新增团膳项目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 46,774,294.99 7,034,900.51 564.89% 主要系游戏新产品投入渠道成本及新增团膳项目业务所致。 管理费用 13,172,524.29 8,385,575.76 57.09% 系摊销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研发费用 266,919.10 1,056,062.47 -74.73% 系子公司研发业务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838,657.53 -41,901.62 -4488.03% 系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利息所致。 其他收益 1,256,419.38 409,773.21 206.61% 主要系享受免征增值税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3,267.48 423,845.32 -87.43% 系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208,119.49 85,000.00 144.85% 主要系支付滞纳金所致。 所得税费用 7,820.16 872,759.09 -99.10% 系利润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0,970.95 -4,717,856.97 -126.30% 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09,954.76 20,018,841.84 -319.34% 主要系构建固定资产、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上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75,057.68 2,078,865.54 899.35% 系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27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15% 142,876,100.00 0.00 质押 110,360,000.00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5% 42,000,000.00 0.00 质押 21,000,000.00 龚兆玮 境内自然人 1.49% 13,136,342.00 0.00 冻结 13,136,342.00 单小龙 境内自然人 0.94% 8,353,470.00 0.00 黄婧 境内自然人 0.90% 8,000,000.00 8,000,000.00 秦国伟 境内自然人 0.85% 7,500,000.00 7,500,000.00 沈洪秀 境内自然人 0.82% 7,210,000.00 6,210,000.00 翁史伟 境内自然人 0.77% 6,791,100.00 0.00 吴爱清 境内自然人 0.71% 6,267,000.00 5,487,750.00 方健 境内自然人 0.70% 6,219,354.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7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876,100.00 杭州诺克隆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龚兆玮 13,136,34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36,342.00 单小龙 8,353,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53,470.00 翁史伟 6,79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91,100.00 方健 6,219,354.00 人民币普通股 6,219,354.00 许昕 6,15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52,800.00 李增梅 5,300,061.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0,061.00 冯文书 5,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0 王勇 4,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陈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且陈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与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除上述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报告期末,股东许昕持有6,152,800股公司股份,均为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与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情况、上诉裁定情况及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1.公司于2020年8月中旬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现场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国亚”)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请求海淀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剩余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案号为(2020)京0108民初7993号。本案的相 关当事人、诉讼起因及请求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62)。 2022年12月30日晚,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2020)京0108民初7993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鉴定费(明正中心)51,400元,由中科云网负担,已交纳。鉴定费(中衡所)50,600元,由中科云网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105,850元,由中投国亚 负担,已交纳。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中投国亚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淀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3年2月6日,公司获悉中投国亚不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23年4月25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2023)京01民终2485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审理过程中,北京一中院依法 向中投国亚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