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837.65万元,同比下降4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5.03万元,同比下降8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5.53万元,同比下降77.87%。其中,明珠矿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452.1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5.9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41.24万元,完成2021重大资产重组时2024年度盈利预测目标的16.49%。
二、影响主要因素
- 明珠矿业受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广东省雨季持续时间长、铁矿石储量减少、采矿和选矿难度加大、生产成本增加以及矿价下跌等多重因素影响,铁精粉产量、销量、销售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了48.20%、56.64%和8.53个百分点;铁精粉库存5.96万吨,同比增加了210.42%。
- 砂石市场需求下滑明显,砂石市场竞争激烈,砂石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1.12%。
- 投资者索赔支出增加2,136万元、未确认融资收益减少48.52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1,088万元。
三、股东信息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为69,0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4%;该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7,9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四、其他提醒事项
- 公司持续发扬企业精神,围绕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2024年度盈利预测目标,紧抓精益化管控,全力拓展砂石销售渠道,积极调整砂石的销售模式,加快推进年产350万吨砂石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的满产销售,努力实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强化经营管理能力。督促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全力以赴推进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工程施工工作,争取尽快出矿,增加铁精粉的产销量。
- 六个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相关情况:
- “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处于执行阶段。
- “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持续加强与佳旺房地产的沟通协商,催促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尽快办理剩余的70个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明珠置地名下、办妥约定车位合同的移交等相关手续以及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 “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处于执行阶段。
- “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部分商铺和车位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有公开拍卖信息,将在2024年11月25日开拍。
- “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
- “联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
五、公司治理
-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797,682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6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3,488万股~5,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2%~7.9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0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2%,成交的最低价为3.4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4.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859,997.06元(不含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