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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16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王晓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兰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本季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2024年9月30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资产总额 7,698,010 7,674,965 0.3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4,441,038 4,384,877 1.28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2,686,720 2,617,355 2.65 个人贷款和垫款 1,754,318 1,767,522 -0.75 不良贷款总额 65,630 65,097 0.82 贷款减值准备 95,989 97,444 -1.49 负债总额 7,051,721 7,037,164 0.21 吸收存款总额 4,185,246 4,283,003 -2.28 其中:公司存款 2,894,653 3,068,931 -5.68 个人存款 1,285,751 1,206,587 6.56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 632,889 624,602 1.33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 547,889 529,602 3.4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12.51 12.10 3.39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 1.48 1.48 - 拨备覆盖率 146.26 149.69 -3.43 贷款拨备率 2.16 2.22 -0.06 本报告期2024年7-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4年1-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34,533 -0.67 101,660 -4.37 利息净收入 25,161 -2.76 73,743 -4.4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012 -18.24 30,486 -9.2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61 -19.59 30,450 -9.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94,600 本期为负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0.16 -23.81 0.60 -10.45 稀释每股收益 0.16 -23.81 0.60 -10.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4.44 本期为负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百分点 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0.42 -0.10 0.53 -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5.24 -1.59 6.46 -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5.20 -1.71 6.45 -1.10 成本收入比 39.89 2.61 33.79 1.72 净利差(年化) 1.31 -0.07 1.28 -0.12 净息差(年化) 1.42 -0.04 1.40 -0.08 注:1.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2.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3.吸收存款总额包括公司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 4.发行权益工具的交易费用由调整权益工具账面金额重分类至资本公积。 5.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6.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按照《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7.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8.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9.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10.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9月 2023年1-9月 政府补助 364 453 捐赠支出 -81 -5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72 -33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8 -148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 -65 -112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118 110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6 21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82 89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2024年 1-9月 2023年增幅(%)主要原因 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194,600 123,537优化负债结构,减少高成本存款规模,增加同业存单发 本期为负行,置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2.82构存放款项,导致吸收存款 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流入减少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4.4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2,348户,其中:A股324,857户,H股17,491 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股份状态 数量(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其他 8,285,955,886 H股 18.93 未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境内法人 4,508,984,567 A股 10.30 无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境内法人 2,843,300,122 A股 6.49 无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6,999,113 A股 4.49 质押 1,284,000,000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888,530,701 A股 4.31 质押 1,850,802,321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8,327,362 A股 4.18 无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9,679,587 A股 3.15 质押 1,379,678,400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4,284,453 A股 3.02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质押 1,272,649,48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80,117,123 A股 2.92 标记 1,163,088,412 冻结 117,028,71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139,546,986 A股 2.6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为同一法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313,808,36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7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2.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024年前三季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数据,本行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情况。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注:1.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股份数目统计;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受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4.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和质押股份数量中含有因发行债券而转入“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共五期)的1,850,802,321股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14,000,000 7.00 - 无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瑞安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2,000,000 6.00 - 无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其他 10,000,000 5.00 - 无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其他 10,000,000 5.00 - 无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其他 10,000,000 5.00 - 无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H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君资管0638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其他 10,000,000 5.00 - 无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9,380,000 4.69 - 无 - 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8,310,000 4.16 - 无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7,332,000 3.67 - 无 - 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7,050,000 3.53 - 无 - 前10名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数量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关联关系,“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