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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机电:康尼机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康尼机电:康尼机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11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幅度(%) 营业收入 1,084,204,495.29 9.74 2,694,341,692.06 1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574,995.36 21.84 247,829,863.03 3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0,204,209.54 15.59 219,525,089.14 1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308,430.84 不适用 -29,536,963.61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36.36 0.27 4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36.36 0.27 4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增加0.81个百分点 6.44 增加1.3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6,453,414,592.55 6,308,121,635.13 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840,912,386.89 3,880,105,843.71 -1.01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轨交主业在手订单金额67.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其中海外业务在手订单金额2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29%;国内维保业务在手订单金额8.98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47.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9,543.40 35,14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818,519.86 5,201,884.2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466,998.13 18,609,804.9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428,573.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1,653.79 1,591,770.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4,106.41 1,069,331.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1,822.95 493,073.74 合计 8,370,785.82 28,304,773.8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合同资产 90.55 主要系本期安全门已完工未到结算周期的项目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134.18 主要系本期末待抵扣增值税增加。 在建工程 131.82 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油漆生产线、安徽精机二期厂房建设以及康尼新能源智能物流及自动化产线项目的建设投入。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1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转入增加未分配利润2.47亿元以及回购股份减少1.003亿元、派发现金红利减少1.78亿元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118.81 主要系本期安全门已完工未到结算周期的项目增加,导致待转销项税额较年初增加。 租赁负债 -46.87 主要系本期末母公司剩余租赁的付款期限不足1年,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财务费用 -50.96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74.29 主要系本期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6.67 主要系本期期末未到期理财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76.19 主要系本期期末票据、云信等余额少于期初及单项计提减值的商业承兑汇票款项收回,导致减值准备冲销692万元,而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导致需计提减值准备246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 5,402.31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支出 -95.87 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了投资者索赔损失4,053万余元,而本期无新增投资者索赔。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31.46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以及上年同期计提了投资者索赔损失影响上期净利润3,445.25万元,而本期未发生投资者索赔。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42.11 主要系本期归母净利润增长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42.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36.36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增长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36.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97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银行承兑保证金7,718万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85.75 主要系本期母公司进行2023年度红利派现1.65亿元左右。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0.42 主要系本期支付公司回购股份价款及追回龙昕科技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的律师费等。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93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85,094,595 9.32 无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535,497 4.77 无 金元贵 境内自然人 40,968,750 4.49 无 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624,553 2.81 25,624,553 冻结 25,624,553 钓鱼台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9,855,405 2.18 无 陈颖奇 境内自然人 19,841,438 2.17 无 高文明 境内自然人 18,010,313 1.97 无 梁炳基 境内自然人 15,090,748 1.65 15,090,748 冻结 15,090,748 阮寿国 境内自然人 13,456,200 1.47 无 徐官南 境内自然人 13,321,125 1.46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5,094,595 人民币普通股 85,094,595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535,497 人民币普通股 43,535,497 金元贵 40,968,750 人民币普通股 40,968,750 钓鱼台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855,405 人民币普通股 19,855,405 陈颖奇 19,841,438 人民币普通股 19,841,438 高文明 18,010,313 人民币普通股 18,010,313 阮寿国 13,45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56,200 徐官南 13,321,125 人民币普通股 13,321,125 刘文平 10,289,438 人民币普通股 10,289,438 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824,561 人民币普通股 9,824,56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刘文平为股东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注: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8,61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对龙昕科技原股东的诉讼及追偿情况 (1)对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刑事追缴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人廖良 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康尼机电。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廖良茂上诉,维持原判。南京中院指定涉财产刑部分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法院执行。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司法执行追回并注销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6,494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 (2)对龙昕科技其他原17名股东的民事诉讼及追偿情况 2022年8月18日,康尼机电分别对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 昕科技原7名股东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对包括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10名股东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1)部分被告配合康尼机 电以1元价格回购康尼机电向其发行的股票17,435,667股,如不能足额交付上述股票,差额部分 按照股票发行价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损失;(2)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股权转让对价 114,067.79万元及利息;(3)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6,724.92万元;(4) 全部被告返还从康尼机电处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38.24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均已下达,6名股东提起上诉,其中4名股东的二审判决也已下达,均维持原判,2名股东二审正在审理中。17名原股东中有5名股东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目前已累计追回并注销上述股东持有的1,558万余股康尼 机电股票和现金161,211.52元,剩余股东的追偿执行工作仍在进行。 2.关于投资者索赔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增加新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共有17名投资者对公 司提起了索赔诉讼,该17个案件正在审理中,但均未下达判决。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对已起诉投资者索赔损失情况进行了测算,并由公司诉讼律师根据第三方的损失测算情况出具了独立法律意见书,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计提了14,425.97万元预计负债。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投资者索赔事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尽快为龙昕事件解决划上句号,让公司进入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3、关于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