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航科工和航空工业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昌飞集团及哈飞集团100%股权的议案。昌飞集团和哈飞集团100%股权分别于2024年3月1日和3月12日完成过户,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未适用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解释性公告,也未列举未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
报告提醒事项部分未适用,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方面,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显示,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6,742,359.2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17,398,511.86元。公司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未具体说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