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证券简称:杭州园林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728,233.59 -35.56% 151,293,491.62 -2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3,600.51 -46.68% -16,588,939.93 -21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31,008.57 -48.75% -19,393,773.78 -26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329,499.03 70.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55.31% -0.13 -218.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55.31% -0.13 -218.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0.18% -3.11% -5.8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05,658,513.39 1,091,699,518.23 -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15,071,272.67 540,028,035.34 -4.62%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28.30 -2,528.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0,000.00 3,291,176.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89.33 6,08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2.28 491,369.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9 -1,465.85 合计 52,591.94 2,804,833.8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61.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0.64%,主要系本期收到诉讼退回的行政罚款1,439.82万元。 (2)预付账款较上年度期末增长78.48%,主要系本期公司增资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投资款200万元。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4.5%,主要系本期出售联营企业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5%的股权,收回现金500万元。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2.4%,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营业收入下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23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葛荣 境内自然人 8.13% 10,768,622 8,076,466 不适用 0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88% 10,435,100 0 不适用 0 何韦 境内自然人 6.93% 9,176,339 6,882,254 不适用 0 吕明华 境内自然人 5.88% 7,791,645 5,843,733 不适用 0 周为 境内自然人 4.39% 5,809,900 0 不适用 0 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 5,022,000 0 不适用 0 俞丽娟 境内自然人 3.75% 4,965,070 0 不适用 0 童存志 境内自然人 2.26% 2,999,195 2,249,396 不适用 0 李勇 境内自然人 1.97% 2,612,000 0 不适用 0 郑文 境内自然人 1.82% 2,410,0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435,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35,100 周为 5,809,900 人民币普通股 5,809,900 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22,000 俞丽娟 4,965,070 人民币普通股 4,965,070 葛荣 2,692,156 人民币普通股 2,692,156 李勇 2,6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2,000 郑文 2,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0,000 任仁义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邓冶 2,371,080 人民币普通股 2,371,080 何韦 2,294,085 人民币普通股 2,294,0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前10名股东中吕明华、何韦、葛荣、童存志为一致行动人,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吕明华、何韦、葛荣、童存志、周为、李勇、郑文分别持有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39%,合计持有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9.73%,上述7名股东通过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0.77%。2、上述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何韦、葛荣为一致行动人,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为、葛荣、李勇、郑文、任仁义、何韦分别持有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39%,合计持有杭 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33%,上述6名股东通过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为0.66%。3、除上述事项外,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童存志 2,256,896 7,500 0 2,249,396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在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吕明华 6,388,318 544,585 0 5,843,733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在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高艳 1,732,500 187,500 0 1,545,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在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何韦 7,182,254 300,000 0 6,882,254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在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17,559,968 1,039,585 0 16,520,383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参股公司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数链”)因战略发展需要,拟实施境外上市计划,为了支持万林数链境外上市工作,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 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拟境外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万林数链上市事项有序推进中。 2、报告期内,上海鑫英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英荟”)意向收购公司参股公司颉丸动漫文化传播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颉丸动漫”)部分股权,经协商,公司同意将所持有颉丸动漫5%股权转让给上海鑫英荟,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园资本”)的参股公司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信志源”),增资方式为以公司持有的颉丸动漫25%股权加货币方式出资500万元,对应价值3000万元,置换信志源15%股权。置换完成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园资本合计持有信志源股权比例为31.1613%。公司不再直接持有颉丸动漫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首期增资款,信志源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颉丸动漫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4、2021年公司就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湿地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终止涉及的完成工作量及费用等问题,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本事项已经惠州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并裁决相关被申请人向公司及共同申请人支付勘察设计费9,523,2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691,55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补偿律师费440,000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款项。 5、2024年1月,公司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住建撤罚决字[2024]第1号),撤 销了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期缴纳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合计为1,439.82万元,已全额退还公司。 6、2024年2月,公司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洪住建立通字[2024]第02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调查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