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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世荣兆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16证券简称:世荣兆业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6,632,179.58 -72.28% 721,064,683.54 -4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44,768.22 -102.65% 23,928,361.25 -9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178,499.49 -103.17% 22,829,943.20 -9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77,320,709.79 -108.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4 -102.66% 0.0296 -9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4 -102.66% 0.0296 -9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7% -2.88% 0.50% -4.6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55,864,402.49 6,608,974,825.50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770,372,371.81 4,786,898,779.91 -0.3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5,002.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690.19 304,005.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08,542.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6,441.06 707,174.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786.76 191,877.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8,186.74 308,179.01 合计 633,731.27 1,098,418.0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62.56%,主要原因系支付的各项税费及长期资产投入增加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购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3、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9.53%,主要原因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4、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一年内的应收票据减少。 5、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51.35%,主要原因系按合同预付贸易类购销款增加。 6、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43.45%,主要原因系支付了万荣商业中心项目管理启动费及招商旺场费。 7、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5.04%,主要原因系预交税费增加。 8、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68.89%,主要原因系分期收款提供劳务增加。 9、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43.92%,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万荣商业中心--合作大商业及在建工程酒店项目投入增加。 10、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379.12%,主要原因系江西锋源下属公司购入生产用地土地使用权。 11、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结算。 12、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9,93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以内的银行借款增加。 13、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67.96%,主要原因系暻观花园项目在2024年新入市导致预收房款增加。 1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4.11%,主要原因系发放了上年计提的薪酬。 15、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48.03%,主要原因系税收口径收入及利润减少所致。 16、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36.30%,主要原因系缴纳了翠湖苑二期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导致预估税费减少。 17、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10.78%,主要原因系暻观花园项目在2024年新入市导致预收房款增加。 18、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1,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以上的银行借款增加。 19、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1.61%、37.33%和33.20%,主要原因系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 20、年初到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59%,主要原因系海外诉讼代理费增加。 21、年初到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8.96%,主要原因系研发投入增加。 22、年初到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19%,主要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23、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3.34%,主要原因系购买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收益及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 24、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2.14%,主要原因系:(1)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及占收入比下降;(2)管理费用增加;(3)研发费用增加。 25、年初到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75.03%和90.20%,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减少。 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8.70%,主要原因系缴纳了翠湖苑二期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4.90%,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万荣商业中心-合作大商业、在建工程酒店项目投入增加。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723.13%,主要原因系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8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28% 487,722,674 0 不适用 0 梁家荣 境内自然人 13.47% 109,000,000 0 冻结 109,000,000 梁社增 境内自然人 9.24% 74,800,000 0 冻结 74,800,000 蔡伟民 境内自然人 0.77% 6,228,854 0 不适用 0 童飞 境内自然人 0.43% 3,443,722 0 不适用 0 何凤 境内自然人 0.40% 3,200,000 0 不适用 0 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7% 3,000,000 0 冻结 3,000,000 深圳市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2,000,000 0 不适用 0 何晨 境内自然人 0.24% 1,971,5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22% 1,819,009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487,722,674 人民币普通股 487,722,674 梁家荣 10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000,000 梁社增 74,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4,800,000 蔡伟民 6,228,854 人民币普通股 6,228,854 童飞 3,443,722 人民币普通股 3,443,722 何凤 3,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 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深圳市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何晨 1,97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1,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19,009 人民币普通股 1,819,00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梁家荣系梁社增之子,且为梁社增股份的实际持有人,梁社增为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三者系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何凤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股;公司股东深圳市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公司股东何晨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1,5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1,5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 的(2023)粤04执543-551号、(2023)粤04执543-5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23)粤04执543号之二、(2023) 粤04执54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获悉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九起案件中,已裁定(轮候) 冻结并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596,440,000股,占梁家荣、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73.72%。珠海中院将上述59644万股世荣兆业股 票分拆成三个标的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一(21300万股)、标的二(19964万股)的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竞得股份数量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珠海中院对原定于2024年7月4日开拍的标的三(18380万股)中止拍卖程序。安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要约收购程序,并已完成上述标的一、标的二共计41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世荣兆业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安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0月11日,珠海中院向公司送达了 (2023)粤04执543、551号《通知书》,现安居公司已完成要约收购程序,依法对标的三(18380万股)恢复拍卖。 2024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