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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股份公司”)拟主动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文旅股份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并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ZZGP2024060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文旅股份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4﹞1146号),同意文旅股份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24日起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4年7月17日,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影视城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聚焦影视内容创作、摄制生产、文旅文创等领域,围绕“文旅+影视创作”“文旅+影视科技”“文旅+影视新业态”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成都天府宽窄影视文化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中国喜剧梦工厂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基于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推动产业化项目加快落地,促进成都市影视文创产业发展,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公司与影视城管委会签订了《成都天府宽窄影视文化项目合作协议》和《中国喜剧梦工厂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关于公司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产业布局及专业化整合,打造高能级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平台,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持有的成都沐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山公司”)4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68.40万元。公司与旅投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与沐山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江寒、何岑岑签署了《业绩承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向旅投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公司已完成了本次股权交易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沐山公司40%股权,沐山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山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项目招商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承接包括西岭雪山景区前后山门票管理、招商人所属经营点位商业经营管理、停车场管理、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市场营销、公共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景区安全保障及游客服务。相关受托经营业务收入归属于雪山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收入情况下,雪山公司采取“保底+分成”模式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为推动产业布局及专化业整合,打造高能级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平台,公司下属子公司文旅股份公司参加了本次项目招标。2024年8月7日,项目招标人雪山公司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招商结果公告》(成公资招告〔2024〕044号),文旅股份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预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8月13日,文旅股份公司收到雪山公司发出的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项目《成交通知书》。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文旅股份公司与关联方雪山公司就该项目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关联方公开招标 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9月1日,文旅股份公司与雪山公司就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项目正式签订了《西岭雪山景区部分业务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4.16%,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开展影旅业务。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母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按照年化0.70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及成都文旅集团分别与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成都文旅集团签署了《融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承担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骏投资”)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3+10年,第三年末银行有权选择退出或进行融资方案重组,年利率不超过4.95%(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莱骏投资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产权(产权证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3586295号)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和莱骏投资分别与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