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39,952,244.80 -17.72 125,446,931.20 -2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17,989.44 -80.00 8,997,939.76 -8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78,879.40 -136.29 2,366,638.39 -9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09,509.89 不适用 -41,767,280.64 -174.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4 -79.95 0.0056 -86.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4 -79.95 0.0056 -86.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2 减少0.48 个百分点 0.28 -1.8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3,568,941,731.80 3,634,875,627.10 -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169,883,806.21 3,172,164,890.96 -0.07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05.33 -88,43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9,355.87 266,543.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5,474,015.67 18,151,241.71 主要为基金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31,757.65 -9,521,435.83 主要为计提罚款及支付补偿款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78,207.55 注1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68,503.92 4,537,810.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35.80 -82,987.84 合计 12,296,868.84 6,631,301.37 注1:2024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国中固丰农业有限公司与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约定,鉴于蚌埠鹏睿截至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对3号繁殖猪场环保建设工程(以下简称“3#猪场项目”)进行验收、且未能提供保证国中 固丰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水量,根据国中固丰2021年与蚌埠鹏睿签署的《环保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条款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蚌埠鹏睿自2022年9月1日起至3#猪场项目实际运行提供水量之日止向国中固丰支付以2,262.42万元为基数、按年化收益率8%计算的运营收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 -80.00 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文盛汇的投资 报告期 收益比上期减少以及上期应收款收回坏账准备转回影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8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13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95.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79.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86.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79.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8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174.99 主要系秦皇岛因政府接管水费收入比上期减少以及工程项目往来款比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0,36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198,700 8.75 0 标记 112,950,000 冻结 28,248,700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7,312,500 7.89 0 标记 59,340,000 冻结 67,972,500 姜照柏 境内自然 人 100,000,000 6.2 0 无 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387,200 2.19 0 无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16,336,509 1.01 0 无 0 任智彪 境内自然 人 10,248,800 0.64 0 无 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未知 9,750,148 0.6 0 无 0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未知 9,506,364 0.59 0 无 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8,044,629 0.5 0 无 0 BARCLAYSBANKPLC 未知 7,269,300 0.45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1,198,700 人民币普 通股 141,198,700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127,312,500 人民币普 通股 127,312,500 姜照柏 100,000,000 人民币普 通股 100,000,00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35,387,200 人民币普 通股 35,387,2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6,336,509 人民币普 通股 16,336,509 任智彪 10,248,800 人民币普 通股 10,248,8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9,750,148 人民币普 通股 9,750,148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9,506,364 人民币普 通股 9,506,36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044,629 人民币普 通股 8,044,629 BARCLAYSBANKPLC 7,269,300 人民币普 通股 7,269,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照柏先生、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其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鹏欣(集团)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获悉公司股东西藏厚康、鹏欣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票 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合计持有文盛资产参与北京汇源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诸暨文盛汇)36.486%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汇源21.8916%股份。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邕睿收购其持有的诸暨文盛汇股份,公司计划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累计持有诸暨文盛汇注册资本不低于8.16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1%,从而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北京汇源的控股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7月25日、8月23日、9月23日、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临2024-051、临2024-056)。 2、其他事项 公司及公司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鹏欣集团进行立案;2024年9月6日,公司及鹏欣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 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年9月29日,公司及鹏欣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9月7日、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