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报告内容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的保证。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报告还说明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和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具体信息,表示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以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报告说明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及上期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此外,报告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