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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剑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剑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2: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公开发行前,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2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新能源”)破产重整和泗阳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腾晖”)破产重整案,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宿迁新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泗阳腾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宿迁新能源和泗阳腾晖破产重整案件中申报的1,120,845.47元应收账款确认为普通债权。上述涉及金额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审议、信息披露标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苏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欧普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项目建设阶段厂房建设支出较大,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经公司、江苏欧普泰及银行协商,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申请授信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1.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26亿元,用于“智能光伏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额度项下办理基本建设贷款,期限8年,担保方式为建设期内项目土地抵押,项目建成后追加房产抵押,不足部分采用信用方式;流动资金贷款额0.5亿元,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全部1.76亿元额度由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补充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 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3.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2024年7月16日,子公司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完成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4.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前述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5.股份回购事项 本次股份回购至2024年3月21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完成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500,000股。202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99,964股,完成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300,469股。目前公司回购股份1,300,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占上述三次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6.70%,最高成交价为12.85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最低成交价为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3,560.2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第三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6.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发行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