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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财报-
汇创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09证券简称:汇创达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2,161,571.36 -0.39% 1,017,687,278.90 1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864,480.31 -4.08% 75,574,709.13 3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446,951.22 4.03% 71,521,078.34 5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58,833,690.02 5,587.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0% 0.44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0% 0.44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 -0.23% 3.86% -0.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55,711,510.02 2,693,947,047.87 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975,223,735.69 1,931,976,145.60 2.2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13,332.24 -3,354,608.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829,785.26 7,523,056.72 主要为报告期摊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收到的与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34,044.28 1,076,692.15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7,909.92 -521,175.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4,941.71 670,334.00 合计 -582,470.91 4,053,630.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1月1日 增减 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000,000.00 55,067,952.63 270.45% 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20,900,829.54 30,843,601.63 -32.24% 系信用等级高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变化所致。 预付款项 39,817,867.30 14,355,774.06 177.36% 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102,128,225.72 -100.00% 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96,506,543.08 49,942,482.15 93.24% 系在建厂房待抵扣进项税金所致。 在建工程 325,075,286.80 83,561,679.69 289.02% 系本期珠海汇创达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75,085,971.20 38,292,018.42 357.24% 系本期以票据方式支付到期货款所致。 应付账款 166,084,720.16 285,232,034.55 -41.77% 本期应付账款所致。 合同负债 15,208,797.24 11,318,409.14 34.37% 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5,533,580.84 10,247,669.04 -46.00% 系本期期末应交税费相比期初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7,655,585.84 23,062,652.02 -66.81% 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变化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2,043,105.53 1,286,970.55 58.75% 系本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1-9月 增减 说明 税金及附加 4,570,198.28 6,990,225.21 -34.62% 系本期附加税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9,041.67 829,460.35 -103.50% 系短期理财收益确认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494,062.14 -5,176,252.56 -71.14% 系应收账款下降,信用减值转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2,438,443.57 -9,316,208.59 33.51% 系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2,730,179.64 -432,822.37 530.79% 系本期资产处置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257,598.03 140,126.67 83.83% 系本期新增供应商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 1,403,202.47 251,372.90 458.22% 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净利润 73,568,323.85 50,716,510.65 45.06% 系信为兴利润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1-9月 增减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833,690.02 4,551,232.69 5587.11% 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983,844.14 -206,372,992.97 65.71% 系本期珠海汇创达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45,411.51 254,591,666.63 -115.65% 系公司去年并购信为兴发行股票,本期进行2023年度分红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12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30.25% 52,318,202 46,291,890 质押 36,100,000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05% 29,499,130 0 不适用 0 张淑媛 境内自然人 5.44% 9,404,318 0 质押 500,000 段志刚 境内自然人 4.77% 8,245,721 6,184,291 不适用 0 董芳梅 境内自然人 3.54% 6,126,742 4,595,056 质押 3,080,000 段志军 境内自然人 1.32% 2,288,573 1,099,430 不适用 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1,632,733 0 不适用 0 李素芳 境内自然人 0.88% 1,523,141 0 不适用 0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8% 1,168,324 561,650 不适用 0 黄心梓 境内自然人 0.31% 533,126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499,130 人民币普通股 29,499,130 张淑媛 9,404,318 人民币普通股 9,404,318 李明 6,026,312 人民币普通股 6,026,312 段志刚 2,061,430 人民币普通股 2,061,430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2,733 人民币普通股 1,632,733 董芳梅 1,531,686 人民币普通股 1,531,686 李素芳 1,523,141 人民币普通股 1,523,141 段志军 1,189,143 人民币普通股 1,189,143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6,674 人民币普通股 606,674 黄心梓 533,126 人民币普通股 533,12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李明与董芳梅系夫妻关系,李明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30.25%和3.54%。董芳梅同时担任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宁波通慕的出资比例为78.96%。李明、董芳梅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50.84%。(2)段志刚、段志军和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股票8,245,721股、2,288,573股和1,168,324股,段志刚、段志军为亲属关系,二者与信为通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11,702,6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7%。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在公司上述股东中,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淑媛、黄心梓是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股东。(1)公司股东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129,13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37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9,499,130股。(2)公司股东张淑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404,318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404,318股。 (3)公司股东黄心梓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3,075股,通过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0,051股,实际合计持有533,126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段志刚 8,245,721 4,947,432 2,886,002 6,184,291 首发后限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