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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财报-
迪森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订单执行情况 2、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23-045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远征先生(CHANGYUANZHENG)计划自2023年12月0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月30日,常远征先生(CHANGYUANZHENG)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累计增持金额为100.17万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临时公告2024-001号)。 (2)公司于2024年02月0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24-002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常远征先生(CHANGYUANZHENG)计划自2024年02月0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08月06日,常远征先生(CHANGYUANZHENG)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累计增持金额为726.16万元,增持股份成交金额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详见临时公告2024-024号)。 3、公司副董事长变更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李祖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马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4、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8月,公司因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与永州永禾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或有事项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燕芳、余咏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已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