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74,628,313.08 769,298,027.41 769,298,027.41 26.69% 2,367,389,237.90 1,706,032,065.81 1,706,032,065.81 3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270,693.42 107,421,255.12 107,421,255.12 -10.38% 224,932,503.39 152,978,979.97 152,978,979.97 4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3,727,925.03 108,241,199.84 107,466,311.80 -12.78% 219,697,133.32 158,672,958.12 159,514,481.04 3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245,883,858.38 -42,830,122.17 -42,830,122.17 67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0.24 -12.50% 0.49 0.34 0.34 44.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0.24 -12.50% 0.49 0.34 0.34 44.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 7.49% 7.49% -1.53% 14.06% 10.76% 10.76% 3.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247,505,877.68 2,788,517,302.70 2,788,517,302.70 1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665,964,556.70 1,467,825,342.64 1,467,825,342.64 13.5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 (2023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5,062.55 68,780.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54,310.42 7,405,735.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42,652.35 -1,396,659.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645.00 390,706.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7,839.36 1,172,913.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1,757.87 60,279.31 合计 2,542,768.39 5,235,370.0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内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0.03%,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增长应收款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85.1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70.2%,主要系报告期内材料款增加、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及推广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4.77%,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口销售增加,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土地收储款收回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0.4%,主要系报告期品牌营销建设费用摊销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880.52%,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要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所致; 9、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加98.4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办公楼房租到期续租所致; 10、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109.24%,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要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45.06%,主要系报告期品牌营销建设费用摊销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86.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程项目土地保证金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13、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71.73%,主要系报告期内调整债务结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4、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91.96%,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增长,预收款增加所致; 1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11.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相关税费增长; 1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37.7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员工股权激励款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40.12%,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增长,预收款增加,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18、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82.65%,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办公楼房租到期续租所致; 19、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294.01%,主要系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8.77%,主要系本期订单量持续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2.74%,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相应成本增长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8.41%,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相关税费增长及本期房产税增长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16%,主要系本期加大市场开发及推广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58%,主要系本期公司新产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2.27%,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4.96%,主要系报告期内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1.08%,主要系本期长账龄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2.2%,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4.68%,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5.74%,主要系上年同期发生偶发性对外捐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53%,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4.0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8.93%,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公司主要工程项目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7.47%,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44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吕强 境内自然人 37.81% 176,327,685 132,245,764 不适用 0 吕丽珍 境内自然人 4.45% 20,776,500 15,582,375 不适用 0 欧阳波 境内自然人 2.97% 13,843,800 10,382,850 不适用 0 龚文华 境内自然人 2.39% 11,150,000 0 不适用 0 吕懿 境内自然人 1.48% 6,925,500 0 不适用 0 吕丽妃 境内自然人 1.23% 5,751,000 0 不适用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2% 5,700,565 0 不适用 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19% 5,570,000 0 不适用 0 魏巍 境内自然人 0.59% 2,735,3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4% 2,034,451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吕强 44,081,921 人民币普通股 44,081,921 龚文华 11,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50,000 吕懿 6,925,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5,500 吕丽妃 5,7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1,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700,565 人民币普通股 5,700,56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5,5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70,000 吕丽珍 5,194,125 人民币普通股 5,194,125 欧阳波 3,460,950 人民币普通股 3,460,950 魏巍 2,735,3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5,300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034,451 人民币普通股 2,034,4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与吕丽珍、欧阳波、吕丽妃、吕懿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28,629股,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排名第9位,由于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所以上表的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中顺延披露排名第11位股东的持股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龚文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150,000股,合计持有11,15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