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9,298,027.41 27.67% 1,706,032,065.81 -1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421,255.12 102.56% 152,978,979.97 -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8,241,199.84 79.05% 158,672,958.12 -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2,830,122.17 -117.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84.62% 0.34 -2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84.62% 0.34 -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9% 2.37% 10.76% -7.2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78,366,848.40 2,352,635,528.63 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350,784,183.72 1,396,543,097.13 -3.2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0,640.19 -1,469,827.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211,2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82,444.82 13,332,457.3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369.5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058,658.75 -18,602,931.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7,786.72 -1,437,483.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6,417.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4,696.12 -1,004,819.67 合计 -819,944.72 -5,693,978.1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8.34%,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理财产品增加所致;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4.37%,主要系报告期未到账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697.15%,主要系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88.09%,主要系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公司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品牌定位费用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206.67%,主要系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未履约业务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收益减少所致;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29.70%,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长期融资银行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72%,主要系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本期产生汇兑收益同比下降所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5.07%,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履约收益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42.0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4.79%,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77.43%,主要系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7.82%,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到账期应收账款增加销售收款减少及税费返还减少,同时公司加大自主品牌建设费用投入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73%,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同比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8.79%,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54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吕强 境内自然人 37.78% 176,327,685 147,995,764 吕丽珍 境内自然人 4.45% 20,776,500 15,582,375 龚文华 境内自然人 3.75% 17,500,000 0 欧阳波 境内自然人 2.97% 13,843,800 10,382,850 吕懿 境内自然人 1.48% 6,925,500 0 吕丽妃 境内自然人 1.23% 5,751,0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 5,488,000 0 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高惠娟 境内自然人 0.97% 4,549,722 0 沈国英 境内自然人 0.88% 4,110,081 0 陈海华 境内自然人 0.83% 3,857,8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吕强 28,331,921 人民币普通股 28,331,921 龚文华 1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0 吕懿 6,925,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5,500 吕丽妃 5,7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5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4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88,000 吕丽珍 5,194,125 人民币普通股 5,194,125 高惠娟 4,549,722 人民币普通股 4,549,722 沈国英 4,110,081 人民币普通股 4,110,081 陈海华 3,857,800 人民币普通股 3,857,800 欧阳波 3,460,950 人民币普通股 3,460,9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与吕丽珍、欧阳波、吕丽妃、吕懿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198,629股,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排名第5,由于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所以上表的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中顺延披露排名第11位股东的持股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龚文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500,000股,合计持有17,500,000股;股东高惠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93,8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655,922股,合计持有4,549,722股;股东陈海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857,800股,合计持有3,857,8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1、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拟使用不 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35,2023-036)。 3、2023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并于6月3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4、2023年6月20日,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由10.60元/股调整为10.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5、2023年6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达4,91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6、2023年7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达9,49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7、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截至2023年8月14日, 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10,198,629股。 8、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为10,198,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8,051,122.26 814,076,912.67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6,327,827.23 4,574,211.50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249,925,019.43 152,047,393.20 应收款项融资 184,840,402.72 23,187,627.56 预付款项 35,546,664.67 7,282,787.63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