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下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成都|青岛|广州|海口|香港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Chengdu|Qingdao|Guangzhou|Haikou|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市 24 讯 胀 5 吨 / 目 录 向 ( 4 ............................................................................................................3 立法和监管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版)的 通知》3 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 南的通知》4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 求意见稿)》4 ( 24 ( 4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碳排放 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版)》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年版)》(征求意见稿) ........................................................................................................................................5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6 行业资6 我国首套氢膨 天氢液化系统正式发布6 国内首个高压交直流混联电网示范工程开工7 上海发布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十大场景和百亿需求清单7 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7 8 长 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8.9%8 京 “ 道 ” 20 余国交通部长在论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运输领域应用8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9 到 25 至 % 四川德阳:20年清洁能源装机结构提升70以上9 国网经营区绿电交易细则新规:分布式发电主体以聚合形式参与交易10 点 重庆荣昌区拟推进工业园区用户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10 植德观11 向 ( 4 立法和监管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版)的 通知 》 2024年9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2024版)》。《指南》明确,到2026年,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项以上,实现光伏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标准的全覆盖。鼓励社会团体研制先进团体标准,支持我国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以上,促进光伏产业全球化发展。根据《指南》,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通用、光伏设备、光伏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部件、光伏系统、光伏应用、智能光伏和绿色光伏等9个部分。光伏设备标准主要规范光伏硅材料、电池、组件等环节生产制造及测试设备的技术要求;光伏材料标准主要规范电池和组件生产制造过程中晶体硅材料、薄膜半导体材料等上游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技术要求;光伏电池和组件标准主要规范光伏器件测量方法以及电池和组件的技术要求;光伏部件标准主要规范电气部件和器件、支撑结构和部件、光储部件等技术要求;光伏系统标准主要规范光伏系统的设计、运维、测试、评价等技术要求;光伏应用标准主要规范光伏与其他领域融合应用的技术要求;智能光伏标准主要规范光伏智能制造、智能光伏产品以及智能光伏系统等技术要求;绿色光伏标准主要规范光伏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要求。(查看更多) 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2024年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其中明确,电力市场注册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禁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根据《规则》,电力市场包含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促进市场注册业务全国统一规范。二是推动“一地注册、信息共享”。三是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与入市需求。四是明确市场注册业务全流程标准。五是明确市场注册业务监督管理职责。本次出台的《电力市场注册规则》是继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之后又一个全国统一实施的基本规则。(查看更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 南的通知 2024年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的通知》,提出27个重点行业及软件、网络、绿色、安 》 》 全4个领域的目标任务、标准依据、重点方向,供各地、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设备更新工作时参考。该通知旨在落实国务院的相关要求,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工业重点领域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特别是加强大规模设备的更新换代和绿色技术应用,提升行业整体装备水平和竞争力。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查看更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 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3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本文件代替JG/T490—2016《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与JG/T490—2016相比,本文件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建筑用光伏支架”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16年版的3.1),删除了“支架荷载等级”的术语和定义(见2016年版的3.2); ——更改了光伏支架的分类、代号和标记(见第4章,2016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钢材及五金材料的要求(见5.1,2016年版的5.1)增加了钢材在涂装前进行除锈处理的要求(见5.2),删除了支架防雷接地的要求(见2016年版的5.3); ——更改了尺寸偏差中构件类型的表述(见6.2,2016年版的6.2); ——增加了当采用强度高于Q355的高强度结构钢时的构件壁厚要求(见6.3.1); ——增加了光伏支架荷载等级的分级指标(见6.4.2); ——删除了在组合效应下对支架柱顶位移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2016年版的 6.4.3、7.4.2); ——增加了钢支架防腐涂层或膜的附着力要求(见6.5.1); ——增加了支架杆件长细比计算方法、主要受弯杆件挠度的检测方法(见7.4); ——增加了防腐蚀处理膜的附着力检测方法、热镀锌防腐蚀处理及金属热喷涂 处理的膜厚检测方法(见7.5.1); ——删除了光伏支架主要受力构件变形性能试验方法(见2016年版的附录A)。 ( 24 》 (查看更多)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碳排放 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版) 2024年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标志着我国碳排放计量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各行各业提供了精准的碳减排“行动蓝图”,助力我国绿色发展驶入快车道。《指导目录》涵盖了39个关键测量参数、82种检测标准方法、108种测量仪器设备、85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5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排放单位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提供了全方位的参考和指导。《指导目录》的出台,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碳排放计量能力,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碳市场建设和温室气体减排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指导目录》的亮点在于其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针对火力发电、铝冶炼、水泥、钢铁等高排放行业,明确了燃料消耗量、燃料发热量、原料中碳含量等关键测量参数,以及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技术规范。这些参数和设备的精准测量,将有效解决过去碳排放数据质量偏低、测量量值缺乏溯源性或溯源链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 24 ) (查看更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年版)》(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5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是危险废物鉴别制度的组成部分,列入《排除清单》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我国于2021年首次印发实施,清单中列入了废水基钻井泥 》 浆及岩屑等6类固体废物。自清单印发实施以来,有效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精准、科学、依法监管固废废物,同时,大幅降低了相关产废企业的鉴别成本、处置成本和管理成本。(查看更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0日,为规范广东省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建设和运行,促进新型储能电站有序、安全、健康发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广东省新型储能电 市 24 》 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1日(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指出,电网企业应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科学调度新型储能电站,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调度运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型储能电站是指除抽水蓄能电站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各类储能电站,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电力设施。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建设运营以满足全省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为导向,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发展需要。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接入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新型储能电站,其他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建设运营参照本办法执行。(查看更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2024年9月23日,为继续深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做好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根据《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实际,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方案》指出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矿山等行业纳入企业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纳入企业配额=2023年碳排放量×控排系数。钢铁、化工、石化、有色、医药制造行业控排系数为0.96,其他行业控排系数为0.98。(查看更多) 行业资讯 胀 5 吨 / 布 天氢液化系统正式发 我国首套氢膨 2024年9月25日,我国首套氢膨胀5吨/天氢液化系统正式发布。该系统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六院101所、航天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研制,8月18日成功产出液氢,是我国在液氢大规模制备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将助力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