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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专刊-2023年4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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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新能源专刊 2023年4月上 植德新能源专刊 2023年4月上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海口|香港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ikoui|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目录 立法和监管动向3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3 国家发改委:未通过节能审查项目不得开工或投产!6月起实施3 河南省:黄河滩区,禁止建设光伏项目!3 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目录,引导横琴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培育3 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0GW4 国家发改委:拟废止多项可再生能源、光伏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4 行业资讯5 首个能源央企资产上市平台诞生:国家电投新能源公募REITs上市5 全国首笔“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落地江西赣江新区5 上海市:高水平开发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高标准完成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5 20GWTOPCon电池+20GW光伏组件项目签约6 国家能源集团与法电集团签约1.5GW风光氢储项目6 1500MW!中海油首个大型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获核准6 总投资30亿元,全球首条1GW钙钛矿产业基地项目开工6 屋顶光伏“能建尽建”!江西2023年风光发电竞争优选开启7 广州首个大型光伏制造业项目敲定,TCL中环斥资百亿造电池7 植德观点8 从“危险废物”到“城市矿山”——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法律合规要点解析8 立法和监管动向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针对电力、煤炭、油气等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需求,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融合应用,急用先行、先易后难,分行业、分环节、分阶段补齐转型发展短板,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一批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意见》从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推进应用试点示范、推动共性技术突破、健全发展支撑体系、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举措。(查看更多) 国家发改委:未通过节能审查项目不得开工或投产!6月起实施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明确节能审查 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产。该《办法》自2023年6月1 日正式实施,将从源头减少能源浪费,提高项目能源利用效率。(查看更多) 河南省:黄河滩区,禁止建设光伏项目! 3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在黄河滩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如果违反条例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查看更多) 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目录,引导横琴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培育 4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文件中提到,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保障等方面对鼓励类产业予以积极支持,项目包括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研发;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的开发与生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技术、设备的开发;智能船舶、新能源清洁能源传播、智慧港口关键系统开发;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运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设施运营;工业物联网、自动驾驶技术、智能消费设备的信息技术开发。(查看更多) 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0GW 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查看更多) 国家发改委:拟废止多项可再生能源、光伏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 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拟废止文件共24项,拟修改文件共2项,涉及光伏、水电、可再生能源、风电、煤层气等。拟废止文件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加快西藏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0]21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施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两项光伏相关文件外,还包括多项可再生能源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查看更多) 行业资讯 首个能源央企资产上市平台诞生:国家电投新能源公募REITs上市 3月29日,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基金代码:50802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标志着我国首个能源类央企资产上市平台诞生。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以江苏公司旗下滨海北H1、滨海北H2海上风电场和配套运维驿站为底层资产,最终发行价格 9.8元/份、募集资金规模78.40亿元,为国家电投引入权益资金47.51亿元、可支持扩大投资规模约238亿元。作为全国首单央企新能源公募REITs,该项目为我国公募REITs资本市场注入了全新的资产类型,并以国补保理等创新交易结构设计,为同类型资产的证券化模式树立了参考典范,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查看更多) 全国首笔“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落地江西赣江新区 3月29日,有关人士从江西省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获悉:全国首笔“碳减排挂钩” 风电并购贷款8100万元成功投放该区,专项用于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风电项目。这是该区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碳减排挂钩”模式,是将企业的贷款利率与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碳表现”,即二氧化碳减排量等关键绩效指标挂钩,在实现预期发电量目标的情况下对其执行优惠利率,以此撬动企业碳减排的内在动力,由被动减碳向主动减碳转变,进而将碳减排效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通过金融让利的形式鼓励企业向 “含绿量高、含碳量低”的绿色低碳目标转型。据了解,本次落地的并购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4.85兆瓦,预计在2023年度便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8.6万吨,碳减排效益显著。(查看更多) 上海市:高水平开发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高标准完成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 3月3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水平开发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各区选择条件成熟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申报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鼓励各区通过市场化竞争等方式选择有实力、负责任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高标准完成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推进《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 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210号)明确的21个整街道(镇)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至2023年底各类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国家试点要求,争创全国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街道(镇)。(查看更多) 20GWTOPCon电池+20GW光伏组件项目签约 4月4日,在第二届中国宜商大会暨宜商总会成立大会上,24个项目现场集中签 约,总投资额达581亿元。本次签约的项目中,有多个新能源项目,主要涉及光伏产业。如落户怀宁县、投资额高达108亿元的20GWTOPCon光伏电池项目,该项目由安稳资本与怀宁县组建产业基金进行投资建设,主要产品为N型高效光伏电池。相较于传统的P型太阳能电池,N型太阳能电池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无衰减特性,单位面积上的发电量大,具有更大的潜力和市场空间。(查看更多) 国家能源集团与法电集团签约1.5GW风光氢储项目 4月6日下午,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法国总统马克龙的共同见证下,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刘国跃和法国电力集团董事长雷蒙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和法国电力集团扩展合作协议》。双方规划在江苏东台共同建设“风光氢储”绿色能源协同融合的海上综合智慧能源岛示范项目,总规划装机150万千瓦,并将积极达成第三方市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具体合作投资机会。(查看更多) 1500MW!中海油首个大型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获核准 近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中国海油首个大型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南CZ7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获得核准,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5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约264万吨。此外,报告披露,2022年 公司重点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首座离岸距离100公里以上、水深100米以上的“双百”漂浮式风电平台完成浮体总装;中国首个直接为油田生产设施、高渗透率直接供电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蓬莱分散式风电项目正式启动。(查看更多) 总投资30亿元,全球首条1GW钙钛矿产业基地项目开工 4月12日,总投资30亿元的极电光能钙钛矿产业基地项目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开工。本次启动建设的项目位于东廊路西、胶阳路南,总投资30亿元,占地面积约173亩,计划建设全球首条1GW钙钛矿光伏生产线、 100吨钙钛矿量子点生产线及研发创新中心、总部大楼。项目预计2024年竣工, 2027年全面达产。届时员工总人数将达1200名,其中硕士以上人员200名。达 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25亿元、年纳税3亿元。(查看更多) 屋顶光伏“能建尽建”!江西2023年风光发电竞争优选开启 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能建尽建”原则,通过绿色通道纳入建设计划。对已列入规划项目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妥善做好衔接。(查看更多) 广州首个大型光伏制造业项目敲定,TCL中环斥资百亿造电池 4月14日,有关人士获悉,广州市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合作协议,TCL中环将在广州开发区投资106亿元,建设25GW太阳能电池工业4.0智慧工厂项目,主要生产G12N型TOPCon电池,预计达产产值160亿元。该项目是广州引进的首个大型光伏制造业项目,将有力助推广州在光伏全产业链及相关配套产业实现聚集效应,实现新能源产业的突破和飞跃。同时,该项目也是广州开发区今年引进的又一个“双百”(投资百亿、产值百亿)项目,推动制造业集群式高质量发展。(查看更多) 植德观点 从“危险废物”到“城市矿山”——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法律合规要点解析作者:郑彦、林子渊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落实,集先进原理、前沿技术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领域。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市场占有率达到25.6%1,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之大、市场占有率之高,在全球市场均首屈一指。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歌猛进的同时,配套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以及回收再利用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关注,催生了一系列投融资活动。本文试图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行业做一概览,并对其法律合规要点做简要分析。 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缘起和发展 动力电池指主要应用于动力领域的电池,服务市场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叉车等工程器械、电动船舶等领域,并因其体积、原材料、能量密度和运用场景的不同,区别于用于消费电子类等3C产品的干电池。 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等七部门在2018年1月26日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下称“43号文”),明确定义了什么是动力蓄电池,并要求“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回收处理。”从此,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逐渐形成发展为一个细分行业。 “43号文”将动力蓄电池定义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所用蓄电池,由电池包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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