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球碳中和目标进展
- 截止报告数据整理日期,148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中56%提出“净零排放”,13%提出“排放减量目标(绝对量)”,12%提出“碳中和目标”。
- 19个国家新增碳中和目标,均为发展中国家,其中11个为最不发达国家。
- 全球碳中和目标实现年份总体滞后,仅有14个国家承诺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
- 19个国家将目标定在2050年实现,3个国家分别定在2000年(宣称已实现)、2030年和2060年。
- 碳中和目标覆盖范围方面,仅19个国家覆盖国际航空业,35个国家将国际航空业的碳排放排除在外,94个国家未作出明确说明;12个国家明确涵盖国际航运业,37个国家不考虑国际航运业的碳排放,99个国家对此未作出明确说明。
- 105个国家的碳中和目标覆盖二氧化碳和其他气体,18个国家只考虑二氧化碳。
- 全球14个国家明确覆盖消费侧排放,32个国家将其排除在外。
- 57个国家提到对所有领土排放的覆盖。
- 29个国家明确提出计划使用碳信用,96个国家的碳中和目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 35个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碳中和目标,85个国家以政策文件的形式确立了碳中和目标,7个国家宣示或承诺了碳中和目标,55个国家的碳中和目标处于拟议状态,6个国家宣称已经实现了碳中和目标。
- 144个国家以年度报告或者非年度报告的形式来追踪碳中和进程,187个国家具有报告机制。
- 全球大部分国家尚未明确是否对于碳中和目标采取问责制度。
- 全球大部分国家气候变化的法律数量在10部至30部之间,发达国家气候变化法律比发展中国家更加完善。
- 145个国家没有气候变化相关的诉讼案件被统计,53个国家中,平均诉讼案件数量为48件。
- 150个国家设立了中短期目标,占所有国家的75.7%,122个将中短期目标的年份设定为2030年。
- 119个国家具有国家级别的详细碳中和路线图,67个国家的详细计划符合对目标所涵盖的所有排放范围的措施、关于这些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减排多少的详细规划、关于该措施的具体应用以及应用规模的信息、是否会定期评估详细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是否会对计划进行更新与调整等要素。
- 全球次国家级行为体积极提出、更新碳中和规划,整体目标朝更具雄心的方向迈进。
- 18个国家和地区,都提到了交通运输和能源供应方面的目标,部分国家还涉及其他行业的碳中和目标。
- 全球各国在能源供应方面的碳中和目标体现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加强以及对化石燃料依赖的调整。
- 全球各国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碳中和目标主要集中在推广电动汽车、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提升电动车在市场中的份额,此外,还包括设定逐步禁售化石燃料汽车的时间表。
- 63%的国家在净零排放目标文件中提及公平,但在提及净零排放目标本身的公平性的国家中,部分国家并未清楚解释本国目标是否公平。
- 经公平分配模型评估,已提出净零排放目标的国家中,73%的国家净零排放目标符合低于1.5℃的全球温升目标,几乎所有国家均符合低于2℃的全球温升目标。
第二章 全球碳中和技术进展
- 全球不同国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针对各类碳中和技术及相关产业提出了国家层面的战略发展目标。
- 已明确碳中和技术发展战略目标的国家在全球GDP、人口和碳排放上覆盖比例较大,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电动汽车技术、节能技术和碳汇开发技术。
-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碳中和技术偏好存在一定的模式差异。
- 各国提出定量化的技术战略发展目标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和电动汽车技术领域。
- 全球正加速碳中和技术的部署,但不同类型国家部署进展的侧重点不同。
- 中国在多种碳中和技术部署中贡献了中坚力量。
- 化石燃料转型进展方面,全球仍有9个国家的能源结构中100%均来自化石能源,以中东地区的化石能源富集地区为主。
- 全球主要技术应用国家正积极组合各类强制型、激励型、配套型政策以推动各类技术发展。
- 中国在各类碳中和技术论文数量和专利数量均位居榜首,亚洲国家在碳中和技术研究中崭露头角,欧洲国家在碳中和技术研究方面均衡发展,新兴国家在碳中和技术领域的增长迅速。
-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方面,超一半国家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支持政策,以补贴、税收减免、投资等绿色金融促进政策为主,近30个国家提出了化石燃料禁令政策。
- 电动汽车技术方面,全球有超过50个国家提出了电动汽车销量或保有量的目标,有超过一半的国家提出汽车完全电动化(或淘汰燃油汽车)的愿景。
- 节能技术方面,全球呼吁需要更有雄心的节能与能效目标,当前的目标并不能满足未来的需求,但节能技术的市场部署与研究创新进展依然良好。
- 绿氢技术方面,2023年全球绿氢产业迅速发展,中国在其中扮演着主导地位。
- 生物燃料技术方面,生物燃料技术为碳中和的有机能源解决方案,生物燃料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部署进展呈现较大的区域和技术类型差异,也和当地资源禀赋相关。
- CCUS技术方面,该技术被称为碳中和的“最后一公里”,虽然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有上百个CCUS项目在运行,但整体仍处于工业示范阶段,其产业化应用的主要障碍在于成本高昂。
- 碳汇技术方面,全球森林碳汇整体分布存在显著的空间异质性,美洲、欧洲地区碳汇存量丰富,亚洲地区具有较大上升空间。
第三章 全球气候投融资进展
- 全球各国持续关注气候目标实现的资金需求,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建立,但目前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仍然未能系统有效驱动金融资源支持气候行动。
- 194个已提交《巴黎协定》NDC的缔约方中,21个国家NDC未提及气候融资,36个国家和地区NDC进行了更新;提交了LT-LEDS的71个缔约方全部提及气候融资,仅有1个国家未提及气候融资,有13个国家新提交了LT-LEDS。
- 全球各国继续推动气候金融风险评估进程,发展中国家对气候金融风险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
- 2023年,全球碳定价机制日渐完善,碳价有所提高,但全球碳定价机制仍未普及。
- 多数发达国家继续履行气候资金出资义务,但与满足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资金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
- 发达国家的气候资金出资承诺完成情况存在巨大差异,COP28决议通过了一项新的融资机制,通过建立损失与损害基金,帮助受到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脆弱国家。
- 发达国家继续主导国际气候合作倡议,发展中国家逐渐显露身影,加入GFANZ的机构数量持续增长,签署UN PRI的机构总数达5347个。
第四章 全球碳中和国际合作进展
- 能源领域是本年度国际技术转移项目的主要领域,占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各国上传的双年报中碳中和相关的国际技术转移项目的52.1%;软性支持是本年度国际技术转移项目的主要支持类型,占更新的碳中和相关项目的80.1%。
- 欧盟和美国的碳中和技术贸易壁垒政策整体上呈现传统贸易壁垒逐渐回归,各类反补贴调查重新启动的趋势,但出现了贸易政策的重叠和冲突。
第五章 专题研究
- 全球已累计颁布了超过3600条气候相关法律,每年颁布的法律数量在2016年和2021年达到了两个高峰。
- 能源部门相关的气候法律数量始终居于首位,《巴黎协定》通过后,每年颁布的交通、工业、建筑相关的法律数量相较往年平均水平增加了40-60%。
- 《巴黎协定》通过后,各国的气候立法重点迅速转向落实层面,每年颁布的行政法规数量显著增长。
- 全球已经有57个国家颁布了65部气候变化框架法,气候变化框架法中,明确责任机构、信息披露要求、惩罚机制和定量目标的法条占比是一般法的2-3倍。
- 基于目前发展趋势,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将达7295GW,即2022年的2.15倍,低于三倍目标。
- 中国、美国的光伏增长迅速,德国的光伏、西班牙的风电呈现出再增长趋势,各国风电增长相对缓慢。
- 国际可再生能源投资助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中国已成为推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 光伏贸易全球化促进福利提升与多方共赢,光伏贸易自由化促进全球行业产出、就业和福利整体增长,且多国社会福利显著提升。
- 一国参与全球供应链如何促进全球光伏和风电部署与经济发展?以中国为例,中国参与全球供应链带来的技术创新外溢效应可以帮全球节省大量资金,并带来大量经济增长。
第六章 指标体系与度量方法
- 本报告形成包含全球碳中和目标、技术、资金和国际合作四大专题的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 碳中和目标一致性的计算基于全球碳排放权分配模型,评估各国净零排放承诺与《巴黎协定》2℃/1.5℃目标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