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加,但其非正规化、非固定化、低门槛化特点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相适应,引发了一系列挑战。传统劳动关系界定机制失灵,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存在社会保险问题突出、缺少有效权益保护渠道、参保意愿低等问题。
平台经济下灵活就业具有劳动非正规化、工作非固定化、参与低门槛化等特征。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0)》,2019年共享经济参与者约为8亿人,其中提供服务的人数为7800万,平台雇员为623万人。灵活就业可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被动型人员经济条件较差,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尤为重要。
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存在以下问题:传统劳动关系界定机制失灵;社会保险问题突出,包括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缺失;缺少有效权益保护渠道,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缺乏法定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保障,工会参与率低;参保意愿低,收入不稳定,经济承受能力弱,社会保障意识淡薄。
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传统劳动关系界定机制缺乏适应性,难以平衡灵活性和稳定性;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捆绑,政策瞄准度不高;个体维权缺乏依据,集体维权未尽其能。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机制,遵循充分权衡、适当放宽原则,视实际情况采取灵活认定标准;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实行“个人工作账户”制度,降低缴费比例,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责任,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发挥工会集体协商作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通过提高收入水平、简化参保程序、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强制性、便利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全面提高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