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私营部门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的力度 开发与巴黎协定一致的 企业温室气体(GHG)核算指南 1引言 私营部门是全球气候目标追求中的关键参与者。为实现巴黎协定中定义的气候目标,必须在2030年前调动大约8万亿美元或更多的年度气候资金。1与2022年部署的水平相比增长了六倍。为了填补这一差距,私人资本必须发挥关键作用,潜在地每年至少提供261万亿美元。2 许多公司已经采取行动,但私营部门还需要采取更多措施。世界上前2000家上市公司中 ,其总年营收超过27万亿美元,超过一半的公司已承诺实现净零排放目标。3尽管气候目标的增加是一个有希望的迹象,但据估计,目前仅有18的公司正在“按计划”实现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4尽管公司明确表示了气候行动承诺,但企业气候融资的增长仍然平淡无奇。 自2018年以来,承诺在基于科学的目标倡议(SciencebasedTargetsInitiative,SBTI)下设立目标的公司的数量增长了超过500,然而,在同一时期内,企业年度气候变化融资支付仅增长了5,从1830亿美元增加到1920亿美元每年。56企业气候投资代表了私人气候金融领域中增长最缓慢的部门,在同一时期,其支出增长远远落后于商业金融机构支出增长的三倍。 一个投资信心的先决条件是对应用于目标设定、跟踪和达成的规则有清晰的认识。由于世界上许多地区的公司气候目标缺乏国际或国内监管,非政府组织已经创建了自愿系统和治理机构,以引导公司衡量排放、设定目标和提出主张。这一架构,包括用于目标验证的SBTI和用于排放计量的GHG协议指导,在全球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并正在成为新兴披露法规的基准。这些系统与国际协定下建立的、旨在帮助各国实施和跟踪其国家自主贡献(NDC)进展的国际流程并行发展,且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这些流程。了解这些自愿企业库存会计系统和目标会计框架与国家架构的相似之处以及差异,有助于为未来的更加一致和稳健的系统提供信息。 本文探讨了在《巴黎协定》下开发的排放核算原则和流程,如何为公司使用的温室气体核算和自愿目标声明系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经验教训。它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以改善问责制,确保如何对进展和目标的实现进行核算提供确定性,并促进更广泛的私营部门投资,包括通过基于市场的核算方法。 1httpswwwclimatepolicyinitiativeorgpublicationgloballandscapeofclimatefinance202 3 2httpswwwwriorgresearchstateclimateaction2022 3httpszerotrackernetanalysisnewanalysishalfofworldslargestcompaniesarecommittedtonetzero4httpswwwaccenturecomuseninsightssustainabilityreachingnetzeroby2050 5httpswwwclimatepolicyinitiativeorgpublicationgloballandscapeofclimatefinance2019 6httpswwwclimatepolicyinitiativeorgpublicationgloballandscapeofclimatefinance2023 2 放大私营部门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的力度 2课程从《巴黎协定》的报告、目标和会计规定中 在《巴黎协定》下,各国政府就国家承诺气候变化目标的规则和流程达成一致。使用这些规则,一个国家可以展示其在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方面的进展和成就,但保留在如何设定和实现这些目标方面的灵活性。 例如,巴黎协定第13条建立了一个加强的透明度框架,包括要求各国提供排放清单报告;以及跟踪国家自主贡献进展所需的信息。并且,协定的第6条允许各国采取合作方法,包括国际排放交易和市场机制的使用,以帮助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这些文章在物理温室气体清单的准备、报告和审查方面提供了清晰性,以及如何跟踪实现目标的过程。它们还说明了如何记录基于市场的工具的数据,例如国家之间排放信用额的交易。基于市场的合作报告必须透明,并且与排放清单分开。 实施指南和《巴黎协定》规则既满足了需要强有力的实物清单,又考虑到了激励和引导资金流向更快、更深地减少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包括通过使用基于市场的工具)所需的灵活性。目标是维护国家层面实物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的一致性通过国家清单同时允许有一个单独的账簿,它可以识别和核算基于市场的做法,而不会出现重复计算。7本质上 ,通过将实物库存与“绩效会计”,即基于市场机制的运用,分开,巴黎协定解决了单一会计指标体系可能无法满足所有温室气体报告期望功能的议题。8 这与大多数公司目前进行温室气体核算的方式形成对比。许多私人行为者将温室气体协议指南解释为采用混合方法,将实物温室气体核算(清单)与绩效温室气体核算(市场机制 )相结合,在单一核算量下进行。9对于第一范围,GHG协议主要依赖于实物温室气体会计的分配方法,而第二范围允许在报告基于实物位置(库存)和市场基础(性能)的会计方面具有灵活性,特别是对于购买电力的排放。10对于范围3,公司主要依赖于基于支出数据和通用排放系数的组合估计,以开发一个与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标准的实物库存代理。然而,一些公司使用基于市场和干预级别的会计(绩效),超出温室气体协议的指导,以最112小化透明度、有限的(如果有的话)监督以及很少达成一致的规则或方法来调整库存。1 7当两个不同的行为者声称同一减排或清除量时,会发生双重计算。 8httpsghginstituteorg20230308whatisgreenhousegasaccountingfittingtopurposes 9同上10《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标准》将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分为三个“范围”。范围1排放是指从自有或控制来源的直接排放。范围2排放是指从购买能源的生成过程中的间接排放。范围3排放是指所有间接排放(不包括在范围2中),这些排放发生在报告公司的价值链中,包括上游和下游排放。11《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标准》既不认可也不明确禁止在范围1和3中使用基于市场的会计方法,为公司及其保证提供者留下了解释的空间。12关于不同会计方法定义的更多背景信息,请参阅httpsghginstituteorg20230301whatisgreenhousegasaccountingfurnishingdefinitions 现存的的企业架构突出了国家与个别公司在环境方面的关键差异,尤其是对于国家排放清单的领土方法。一个国家边界内排放的任何事物都被等同于范围一,且不存在范围二或三 。因此,尽管《巴黎协定》的所有经验教训并不直接适用于企业气候架构,但可以从某些最佳实践中汲取有用经验,以帮助企业气候相关利益相关者提高报告的清晰度、透明度和数据准确性。《巴黎协定》的架构和流程,以及它们的先导《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为改善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周围的规则和管理提供了有用的指导教训。 巴黎协定架构的基本原理 巴黎协定下NDC减排的性质是围绕每个缔约方采用一系列自行确定的五年排放目标而构建的,每个目标都比上一个目标更具雄心。至2030年的NDC于2020年提交(因COVID19大流行,部分在2021年提交)并应在2025年前通报203135实施期的新NDC。 每个国家的发展中国家承诺(NDC)目标是自行确定的,但《巴黎协定》设定的预期是所有国家“根据不同国情,逐步过渡到涵盖所有部门和气体种类的经济范围减排或限制目标(第四条,第四段)”。然而,在最近发布的全球盘点报告发现全球减排进展远远落后于预期之后,阿联酋共识(在COP28上达成)加强了所有缔约方过渡到涵盖所有部门和气体种类的经济范围减排目标的预期(决定1CMA5)。 除五年一度的NDCs之外,各方分享长期减排目标及其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包括低排放发展战略。这些自行设定的长期目标,主要是2050年或更晚的净零排放承诺,与企业的净零排放目标相似,是各方设定其后续NDCs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与《巴黎协定》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各方必须根据《协定》第二条规定的内容,设立NDCs,“旨在实现本协定的目的”。 大多数当前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都设定了2030年的头号目标,该目标以温室气体 (GHG)数量来表示,无论是绝对值(例如,与基准年相比的总排放量百分比减少)还是相对值(例如,与业务常态相比的百分比减少或参考GDP增长率)。然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继续使用非GHG指标(如可再生能源份额或承诺采取某些政策和措施)。 几乎所有当前的NDCs都表达为2030年单一年度的目标。只有少数国家提出了涵盖整个2030年实施期间的排放预算。 双年度报告与审查 《巴黎协定》旨在提供排放趋势的透明度,并鼓励各方保持其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进程。基于过去二十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报告的经验,《巴黎协定 》承诺各国实施一个以两年一次的定期报告和审查为中心的普遍加强透明度框架: 1国家库存,涵盖党派地理边界内的实体排放(即,类似于企业库存范围1)。 2监测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实现进展的信息,通过持续跟踪由缔约方指定的进展指标(指标)。核算NDC目标是通过这一双年度过程完成的;在目标年之后 ,没有单独的合规阶段流程。 重要的是,虽然库存报告和追踪目标进展是相关的,但它们是两个独立的过程,各自带来独特的益处。无论已设定的NDC类型如何,理解每个司法管辖区中基础物理排放如何演变 ,且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TACCC原则(透明度、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可比性)是有价值的。相反,NDC目标的进展和成就可以与库存排放分开追踪和衡量。尽管存在紧密的相互联系例如,那些以温室气体(GHG)术语表达NDC目标的当事国在其NDC追踪中使用其库存的信息但它们是独立的过程。这种分离提供的透明度防止了各方将市场方法实现的成绩与直接在库存中实现减少的成绩混淆。它还提供了关于每个要素如何有助于实现目标的具体说明。 在两个流程中,使用一致和规定的报告格式,包括标准化的数据表格和电子数据提交,可以增强透明度。 国家库存 自199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以来,发达国家一直需提交本国人为排放和清除清单。发展中国家逐渐被纳入清单报告;巴黎协定带来了一次重大转变,因为所有缔约方现在都需每两年提交一次国家清单报告,作为其两年期透明度报告的一部分。 库存过程是促进性的,为那些根据其国家能力需要支持的developingcountries提供实施支持和灵活性。它强调基于技术专家审查,对连续的库存提交进行持续改进。 每个国家库存报告都提供并更新了完整的年度库存数据历史时间序列。对于任何新的方法论改进或指标变化(例如,转向更新的全球变暖潜力),对完整时间序列的更新都是追溯进行的。13这保证了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之间的连贯性,以确保基年排放量、目标年排放量和实施期间各中间年份的排放量表述一致。它还提高了不同缔约方清单之间的可比性。 13全球变暖潜势(GWP)指的是每种温室气体对全球变暖的影响程度,根据IPCC的定义为:“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由于排放与某种参考气体相关的单位质量气体而产生的累积辐射强迫,包括直接和间接效应”。各方已同意使用2006年IPCC指南编制国家清单,并使用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中的全球变暖潜势。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设定了存货登录指南,该指南通过共同的指标和方法提供技术可比性,并允许报告层级有灵活性。这些层级反映了不断增加的精确度和具体性,并且鼓励各国将重点放在它们排放最为显著的领域以进行高等级报告。然而,应用高等级方法的能力将取决于一个国家的个体能力。 《巴黎协定》国家清单的范围与公司清单的范围1排放相当:它们涵盖了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产生的实物排放(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