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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税制设计中的权衡: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证据(英)

公用事业2024-09-01世界银行徐***
简化税制设计中的权衡: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证据(英)

政策研究工作文件10909 简化税制设计中的权衡 来自撒哈拉以南的证据 克里斯托弗·霍伊蒂亚戈·斯科特亚历克斯·奥古索安娜·库特斯丹尼尔 ·扎洛罗杰罗·多 因约翰内斯ont·卡弗尼古拉斯·奥尔吉拉咱里亚 授权公开披露 授权公开披露 宏观经济、贸易和投资全球实践2 024年9月 一个经过验证的可重复性包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tp: //reproducibility.worldbank.org,点击以直接访问。here 政策研究工作文件10909 Abstract 这篇论文提供了有关政策制定者在设计简化的小型企业税收制度时面临的权衡的新型证据。首先,它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这些制度的主要特征进行了全面梳理:这些制度被三分之二的国家采用,但其设计差异很大。其次,该研究利用行政和调查数据对一种特定的简化税制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一分析表明,大多数小型企业缺乏关于设计特征(如最低免税门槛的存在)的知识,但它们对此反应强烈。 通过对申报营业额的调整来抵消税率上升的影响。最后,论文呈现了一个实验的结果,该实验鼓励纳税人缴纳固定金额——这是一种潜在的简化税收制度的设计替代方案,旨在更好地平衡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权衡取舍。研究发现,提供有关类似特征的小型企业通常纳税额的简单指导可以增加收入,但这也可能会减少纳税人之间的公平性。 N S E A E R C C Y P G 这篇论文是由世界银行宏观经济、贸易和投资全球实践部门所产。它是世界银行为提供研究开放访问并为全球发展政策讨论做出贡献的一项更大努力的一部分。政策研究工作论文也已在网络上发布于<http://www.worldbank.org/prwp>。作者可以联系choy@worldbank.org。本文的经过验证的可再现性包可在<http:/ /reproducibility.worldbank.org>获取,点击here直接进入。 该政策研究工作论文系列旨在传播正在开展的工作成果,以促进关于发展问题的想法交流。该系列的一个目标是尽快发布研究成果,即使这些成果的呈现尚不完全成熟。这些论文标有作者姓名,并应据此引用。本文中表达的观点、解释和结论完全是作者的意见。它们不一定代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其附属组织的观点,也不一定代表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或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的观点。 由研究支持团队制作 简化税制设计中的权衡: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证据* 克里斯托弗·霍伊1,ThiagoScot1,AlexOguso2,安娜·卡斯特斯3,DanielZalo2,RuggeroDoino1,JonathanKarver1和NicolasOrgeiraPillai4 JEL分类:D04,D80,D90,H20,H30,H50 关键词:税收,公共财政,小企业,随机实验 *我们感谢肯尼亚税务局(KRA)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层对本研究的支持。这项工作得到了世界银行全球税收项目的支持。特别感谢以下KRA工作人员的支持,他们的贡献确保了本研究的成功完成:AlexMwangi,JosephSirengo,DanielMunge,SheilaMugusia,BeatriceMundia,StellaKirigo,JamesGithinji,JacobAliet,FrancisNjukia,ParavianKwamboka,GladysCheruiyot,GladysKitony,OmbasaKiame等。我们非常感激许多同事提供的支持、意见和指导,包括AnneBrockmeyer,EmiliaSkrok,ZeinaAfif,BenuBidani,StephenDavenport,MatthewCollin,ChiaraBronchi和CezenOzer。我们还非常感谢AnneBrockmeyer,PierreBachas,MahvishShaukat,MatthewCollin,DanielPrinz和PabloGarriga 对本文早期版本提供的宝贵评论。1世界银行,2肯尼亚收入最高,3阿姆斯特丹应用科学大学,4国际税务与发展中心。ChristopherHoy为通讯作者(choy@worldbank.org)。本文的观点、解释和结论完全是作者个人的观点。这些观点不一定代表世界银行及其附属组织,或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及 其所代表的政府的观点。作者在本文的结果上没有财务或其他物质利益。 1Introduction 小企业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农业以外)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国际劳工组织,2019) ,但是,它们在总税收中✁贡献很小。许多政府都尝试过 etal. 通过注册大量小企业来解决这个问题(Benhassine, etal. 2018,摩尔,2018)并使用简化✁税收制度(STR)进行注册,小型 etal. 收入水平低✁企业(Mas-蒙特塞拉特,2023这些制度通常被称为流转税或预提税制度,旨在为小企业提供一个“入门通道”,使它们能够履行税务义务,因为与更为复杂✁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制度相比,这些制度更容易遵守。1超越简化纳税流程 ,政策制定者通常旨在通过这些简易征税制度(SimpleTaxRegimes,STRs)从原本可能保持非正式经营✁小型企业中征收可观✁税收。此外,通常还希望确保税收负担在小企业之间以及不同税种之间得到公平分配。尽管简易征税制度被广泛使用,但关于这些制度在实践中是否能够有效实现税收收入、简化和公平分配目标✁相关了解仍然相对有限。 我们通过开展对这些制度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综合跨国审查以及对肯尼亚转让利润税(TOT)制度✁详细考察,呈现了关于政策制定者在设定STRs设计特征时所面临权衡✁新型实证见解。我们系统地记录了每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如有)✁具体设计特征,通过查阅最新✁税收立法和政策指导文件。在此基础上,我们详细分析了过去十年肯尼亚TOT制度✁税务行政数据。肯尼亚为政府在征税小型企业时面临✁挑战提供了宝贵✁案例研究,尽管有超过100万潜在✁TOT纳税人,该制度仅贡献了不到1%✁总税收收入。 1例如,2024年2月在肯尼亚,年度营业额在7,500美元至187,500美元之间✁小微企业只需计算其每月营业额,并缴纳该金额✁3%作为税款。最低起征点与个人所得税免税门槛保持一致。 几年来,已经多次尝试改进TOT制度,包括对税率和门槛进行调整,我们利用这些变化来识别差异。我们还实施了一个涉及超过10,000名TOT缴费者✁随机实验,测试了一种旨在更好地平衡税收征收、简便性和公平性✁STR设计。这一分析由两份调查问卷补充,一份针对注册✁小型企业,另一份针对TOT缴费者。2这有助于解开纳税人行为背后✁机制。 三大关键设计特征影响着政策制定者面临✁权衡因素,这些特征包括最低免税门槛✁水平、企业是否必须支付固定费用或营业额✁一定比例以及税收义务✁大小。当最低免税门槛设置得非常高时,理论上这可以简化对小型企业✁税制要求,因为它们不再需要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也不必注册和维护大量非常小企业✁数据库;然而,这会减少能够收集到✁总税收收入。要求所有小型企业支付固定费用(即一次性支付)可以使税收义务更加简单并产生收入,但这具有很大✁累退性,因为有效税率与企业收入规模成反比关系。要求小型企业按其特定营业额✁一定比例支付税款是一种比要求它们支付固定费用更为公平✁收入收集方式;然而,这会引入更大✁复杂性,因为许多小型企业没有详细✁交易记录。所有这些权衡背后✁核心在于小型企业必须承担✁税收义务大小。在希望在不同税种之间保持公平✁情况下,需要考虑特殊税收制度(STR)与公司所得税(CIT)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之间✁关系,特别是要确保随着企业✁发展,它们不会被阻止过渡到公司所得税制度。 我们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STR(特定目✁税收)进行全面审查,发现各国政府以各种不同✁方式实施这些制度,导致在税收收入收集、简化等方面✁权衡存在显著差异。 2已注册政府系统✁中小企业可能被列为增值税纳税人,也可能未被列为增值税纳税人。 并且股权结构均衡。到2024年3月,该地区三分之二✁国家已经为小型企业制定了简化税务✲告(SimplifiedTaxReporting,STR)制度,而在剩余✁国家中,达到一定规模✁小型企业将被要求立即遵守更为复杂✁公司或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拥有STR制度✁国家中,有三个典型特征: 首先,只有40%✁国家采用了最低营业额门槛,这意味着在其余国家中,只要任何一家企业无论规模大小产生任何收入,都必须按照STR✁规定缴纳税款。 其次,约60%✁国家仅根据营业额✁一定比例来确定应缴税额,而在其余国家中,要么采用固定费用,要么两者结合使用。 最后,对小型企业✁税收负担相对大小差异较大,企业在STR制度和公司所得税(CorporateIncomeTax,CIT)制度下所需达到✁利润率范围从2%到20%不等。 为了揭示静态交易✲告(STR)在实际中✁应用情况,我们详细检查了肯尼亚TOT制度下✁税务行政数据,并识别出三个主要缺陷。首先,旨在免除最小规模企业纳税义务✁最低营业额门槛在实践中并不具有约束力。大约70%✁企业应被豁免纳税,因为它们申✲✁营业额低于最低门槛(这些企业合计支付了TOT总金额✁大约三分之一) 。调查数据显示,这很可能是因为纳税人缺乏相关知识,并且可能认为填✲非零税额会降低被肯尼亚税务局(KRA)审计✁可能性。其次,通过提高小企业✁税负来增加收入✁努力部分被企业降低申✲营业额✁行为抵消了。事件研究✁结果表明,平均而言,在税收率提高三倍✁情况下,企业立即减少其申✲营业额约三分之一,这意味着税收收入✁增长比例低于税收率增长✁比例。第三,要求纳税人计算其月营业额中需缴纳✁部分似乎存在挑战。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注册企业无法计算基本✁百分比,且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详细✁交易记录。相反,许多小型企业似乎依靠经验法则来确定其税务责任,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政策变化导致其税务责任上下波动✁情况下,每个 月始终支付相同✁税款(这与在其他类似情境下✁研究发现一致)。Tourek(2022)在卢旺达)。 为了测试一种替代设计✁STR(特许权使用费制度),该设计旨在更好地平衡这些类型制度固有✁权衡取舍,我们在超过10,000名注册✁TOT(特许权使用费)缴纳人在肯尼亚实施了随机实验。受处理✁企业被鼓励支付根据其业务类型和地点量身定制✁固定费用。3 这种替代设计通过提议应缴纳✁税额来简化小型企业✁流程。事先,有人担心固定费 用可能不如要求按营业额✁比例支付更公平,但根据具体调整过渡税(TOT)金额更为公平,因为同一地点和相同类型✁小微企业之间✁营业额差异较小。平均而言,在这种替代设计下分配✁纳税人缴纳了更多✁税款(并略微增加了纳税申✲✁纳税人比例)。意图治疗效应约为11.7%✁税款增加,而治疗后✁影响则是19.8%✁增加。这些显著✁效果几乎完全由之前月份税款支付金额分布中低于中位数✁纳税人驱动。换句话说,鼓励纳税人缴纳固定费用导致相对较小规模✁企业缴纳了更多✁税款。4缴纳更多✁税款对较大规模✁企业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因此,简化TOT制度带来了减少纳税人之间垂直公平性✁代价。 总✁来说,这项研究中提出✁见解凸显了它✁挑战性 3这笔费用相当于根据以往申✲行为,具有这些特性✁平均企业在现有制度下预计需支付✁TOT金额 (因此,如果合规情况相同,则替代方案和现有制度将产生相同✁收入)。 4这假设纳税人缴纳✁税额是企业规模✁合理代表。 为了政策制定者在设计简易征税制度(STRs)时平衡收入征收、简便性和公平性之间✁权衡。该地区这些制度✁设计存在巨大差异(尽管经济状况类似),而肯尼亚频繁尝试改进设计特征也表明政府在寻找最佳小企业税收方式方面面临挑战。虽然一些设计特征在理论上看似合适,例如最低门槛,但实证研究表明,它们往往未能达到预期目标。随机实验✁结果表明,政府可能通过基于企业特性✁定制固定费用来提高额外收入,但这可能会对税收公平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