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市场中的竞争政策:前序与后序工具的结合效应
近年来,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大型数字平台的市场权力及其在市场内外日益增长的影响。专家研究和对传统反垄断法执法效果不佳的感知引发了关于是否以及如何监管的辩论。因此,许多国家提出了前序(ex ante)监管措施。2022年,经合组织(OECD)竞争部门受德国G7主席国委托,编制了一份旨在比较G7国家在数字市场竞争问题上的前序监管措施的清单。该清单详细比较了选定国家的前序监管措施,包括其状态、范围、机构设置和内容。此外,还准备了一份分析笔记以帮助读者理解清单的内容,并提炼出一些高层次的发现。
2023年,在日本担任G7主席国时,这项工作进一步扩展到非G7国家。目前,尽管一些国家正在讨论最有效的前序监管方式,而另一些国家则忙于实施近期的改革,竞争机构继续通过传统的后序执法来解决数字平台的行为问题。本笔记旨在扩大分析范围,考虑前序和后序工具的结合效应,以便描绘G7国家如何应对大型平台的市场权力使用(或滥用)。
本笔记主要分析了最近的一些反垄断案件,以了解哪些行为被认为是最具问题性的,并成为竞争机构关注的重点,以及采取了哪些补救措施来应对这些关切。这些趋势和模式随后被观察到与最近实施的前序禁止和义务相比较,以评估这两种工具之间的互补性和重叠性。此外,本笔记还试图收集初步证据,了解大型平台的合规策略,并探讨是否存在跨国影响,从而揭示各国在数字市场中的执法活动的全球影响。
案例选择标准
为了本次分析,案例的选择遵循了以下标准:
- 管辖范围:限于G7国家和欧盟。
- 时间框架:考虑自2015年以来启动的调查。
- 实体:主要关注目前适用的前序监管措施所涵盖的数字平台。
主要内容总结
第一章:传统执法的经验教训
本章节将重点关注传统执法针对选定数字平台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那些也涵盖在适用的前序监管措施中的方面,以深入了解最具问题性的行为是如何被捕捉的,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竞争限制行为模式,以及为解决这些问题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类型。
第二章:公司合规努力的全球化影响
本章节将提供有关公司在响应新的监管措施和执法案件中的补救措施时,其合规努力是否仅限于单一司法管辖区,还是存在跨国影响的见解。这有助于揭示国家执法活动在全球数字市场的潜在影响。
关键发现
- 竞争限制行为:大多数G7国家的竞争机构都高度重视数字平台对其业务用户施加的限制,包括反导向行为和最惠国条款(MFNs)。这些限制可能限制了替代提供商接触消费者的能力,减少了消费者选择,并加深了用户对数字平台的依赖。
- 具体案例:
-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条款中的反导向要求禁止开发者告知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方式,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2021年,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调查认为,苹果公司禁止开发者链接消费者至其网站的规定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同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的广泛反导向规定限制了消费者选择,非法压制了竞争。
- 欧洲委员会:2024年3月,欧洲委员会认定,苹果公司应用于音乐流媒体应用的反导向要求构成滥用支配地位,不公平交易条件,且非必要且不成比例地损害了苹果移动操作系统用户的利益。
这些发现表明,前序和后序工具在解决数字市场中的竞争问题上具有互补性,并且跨国执法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显著影响。